保險資金投資優先股制度明確 堅持市場化原則
- 發佈時間:2014-10-18 08:56:4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保監會17日公佈《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優先股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了保險資金投資優先股的資産分類、信用評估要求、市場化原則、監管等相關內容,對投資中的估值、風險防範等相關要求作出明確。
堅持市場化原則
保監會表示,《通知》結合中國當前市場優先股的風險特徵,明確了保險資金投資優先股的各項內容,主要包括:一是明確優先股的資産分類。要求保險機構按照發行方對優先股權益融資工具或債務融資工具的分類,分別確認為權益類或固定收益類資産,充分反映當前擬發行優先股的權益屬性。二是提出信用評估要求。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做法,要求保險資金投資的優先股,應當具有A級或者相當於A級的長期信用等級,並逐步建立企業和行業內部的優先股信用評估機制。三是堅持市場化原則。不再新增保險資金投資優先股的有關要求,具備相應投資管理能力的保險機構都可以投資符合條件的優先股。四是加強事中和事後監管。通過確定和調整資産認可標準、強化非現場監測等手段,加強風險監管,防範投資風險。五是明確影響投資的相關事項。如根據行業要求,明確優先股資産的估值問題,在市場交易不活躍且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的情況下,可以按照投資成本估值。
《通知》提出,保險資金可以直接投資優先股,也可以委託符合《保險資金委託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條件的投資管理人投資優先股。保險資金投資優先股,應當具備完善的決策流程和內控機制。在一級市場投資優先股,應當由董事會或者董事會授權機構逐項決策,形成書面決議;在二級市場投資優先股,應當制定明確的逐級授權制度。
在信用等級要求方面,《通知》指出,保險資金投資的優先股,應當經保監會認可的信用評級機構進行評級;優先股的信用等級,原則上應當低於最近普通債項至少兩個等級或者次級債項至少一個等級(兩者同時存在的,遵循孰低原則)。發行方最近發行普通債項或者次級債項已經經過前述機構評級並存續的,優先股的信用等級可以按照上述原則由評級機構直接確定。同時,保險資金投資優先股,應當建立內部信用評估機制,制定授信制度和信用評估方法,明確可投資優先股的內部信用等級,並應當符合內部信用評估要求。中國保險資産管理業協會可以制定相關規則,對存在非強制分紅、非累積分紅、發行方有普通股轉換權、投資方無回售權等因素的優先股,進行行業內部信用評估。
保險資金投資的優先股,應當按照發行方對優先股權益融資工具或者債務融資工具的分類,分別確認為權益類資産或者固定收益類資産,納入權益類或者固定收益類資産投資比例進行管理。
促進險資投資實體經濟
《通知》指出,保險資金投資的優先股,應當按照相關會計準則及監管規定進行估值,在市場交易不活躍且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的情況下,可以按照投資成本估值,其資産認可比例由中國保監會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市場風險狀況確定,必要時可以進行評估調整。保險資金投資具有普通股轉換權的優先股,應當充分關注轉股觸發條件及轉股價格。對於轉股條件及轉股價格明顯不合理的優先股,保險機構應當充分評估其投資風險。
在風險防範方面,《通知》明確,保險資金投資優先股應當結合保險産品特性,認真評估當前條件下優先股的流動性問題,切實防範流動性風險;應當充分評估發行方盈利能力、信用狀況和風險處置能力,關注重點條款,切實防範信用風險;應當建立、完善並嚴格執行操作程式,防範道德風險。涉及到關聯交易的,應當按照相關監管規定進行資訊披露。同時,應當在投資後5個工作日內,通過保險資産管理監管資訊系統向中國保監會報送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