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預警信託風險 嚴防險資成“接盤客”
- 發佈時間:2014-10-17 01:00:43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保險公司的信託投資引起了監管的關注。
日前,中國保監會專門針對保險公司投資信託産品風險情況發佈了通報。保監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二季度末,78家保險公司共投資信託計劃739筆,累計投資餘額2805億元,較上年末增長94.5%,其中近51%的信託投資集中于房地産和基礎設施等不動産領域。
監管層的判斷是,風險基本可控,但存在一些較為突出的風險。如投向行業集中度和交易對手的集中程度較高,房地産行業仍為偏好的投資行業,某些保險公司關聯交易金額佔其信託投資比例較高,一些中小保險公司的風險評估能力不足。
太平、泰康等多家公司被點名
根據保監會數據,從去年放開信託類非標投資門檻後,截至2014年二季度末累計投資餘額2805億元,與2013年年底水準相比上升了94.5%。
在高增長數據背後,是風險的不斷聚集。根據對數據的集中分析和對12家保險公司現場檢查的結果,保監會總結了五個險企投資信託産品的風險因素:投資規模增速快、投資集中度高、關聯交易潛在風險、基礎資産不明確、信用評級不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佈數據集中分析結果的同時,保監會罕見地對多家公司公開點名。
2014年以來,險企對於信託産品的投資正在經歷高速增長,前兩個季度保險信託産品投資增長率均接近四成。部分公司投資增長顯著高於行業平均水準,太平洋人壽、太平養老、都邦財險、太平人壽、工銀安盛、華夏人壽,二季度末投資餘額與上年末相比,增長率均超過400%。此外,部分公司投資餘額佔其自身總資産比例較高,如紫金財險、崑崙健康、中石油專屬財險、天安財險、百年人壽,二季度末佔比分別達到19.3%、19.1%、19%、18.1%、17.8%。
於此同時,投向行業集中度和交易對手的集中程度較高,6家信託公司合計發行了60%的産品。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二季度末,78家保險公司累計投資餘額佔當季度末保險行業總資産的2.99%,但其中近六成的信託計劃由上海國際信託、建信信託、平安信託、中信信託、中誠信託和華能貴誠信託6家信託公司發行。
投資集中不動産關聯交易盛行風險大
此次,保監會甚至點名通報了信託投資過於集中于不動産領域的保險機構。通報顯示,險資信託投資方向也向基礎資産集中,近51%的信託投資集中于房地産和基礎設施等不動産領域。
其中,合眾人壽、國華人壽、百年人壽、信泰人壽、永安財險、前海人壽、紫金財險、正德人壽等公司相關投資佔其信託投資的比例均在90%以上,泰康人壽、太平人壽、建信人壽、陽光人壽、長城人壽等公司相關投資佔比在80%-90%,生命人壽、中華聯合財險、安誠財險、工銀安盛、利安人壽等公司相關投資佔比在60%-80%。
此外,關聯交易也是險資信託投資的另一風險點。“檢查發現部分公司關聯交易存在一定潛在風險,關聯交易金額佔其信託投資比例較高。如幸福人壽、建信人壽、合眾人壽、利安人壽,佔比分別達到94%、78%、64%、60%。”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稱。
據介紹,在許多項目中,保險機構與融資人為同一控股股東控制的關聯方,部分機構還與信託公司、信用增級方等主體具有關聯關係,保險機構通過投資信託産品給融資人借款,用於融資人房地産投資、滿足流動性需求、受讓融資人持有的債權等用途,如合眾資産、利安人壽、中華聯合財險。此外,部分信託投資合同投資標的不明晰,如在人保壽險投資的《中誠信託-理財貳號單一資金信託計劃》中,中誠信託以有限合夥人的身份出資分別成立多個有限合夥企業,涉及金額160余億元,但其《有限合夥協議》中並未明確具體投資標的。
信用評級機制不完善也成為保監會關注的問題,部分信託産品只具有預評級,一些中小保險公司的風險評估能力不足。保監會檢查發現,國華人壽投資的部分信託産品,只具有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出具的預評級報告,沒有正式評級。部分中小保險機構內部信用風險評估能力較弱,內部信用評級品質有待提高。
信託投資飆升多次遭監管層預警
“我們相信信託産品對於保險公司會是一把“雙刃劍”。一位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分析師認為,造成險資對於信託産品投資的增加主要因為險企自身資産負債管理的需要,以及為了保持産品競爭力而力爭提高投資收益率:“由於傳統人身險産品定價利率的放開和對於非標準信貸資産投資限制的逐步放開,信託産品自身風險回報屬性和長期限的特徵對險資較為吸引。”
此外,面對不斷變窄的融資渠道,險資可能正成為房地産行業一個新的資金來源。在銀監會加大力度收窄表外業務和行業不景氣的環境下,銀信合作正在經歷空前的監管阻力;而險資可以視為一個有效的資金來源。
而對於險資投資信託規模的飆升,保監會已多次發出預警。5月初,保監會發佈《關於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對保險機構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有一系列條件限制。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撰文指出,信託等金融産品風險隱患逐步加大,交叉傳遞性強,需要行業提高警惕,務必要加強風險管理,避免成為最後“接棒者”。
上月,監管層發佈了修訂後的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償付能力監管標準以對應可能上升的信託資産品質風險。這一標準要求險企在計算信託投資作為認可資産時採用更低的風險系數。之前,信託投資賬面價值的95%可作為認可資産。而在新修訂的計算規則中,對於固定收益和權益類集合資金信託,保監會將此系數各調低了5個百分點。其中A A A級的由95%調降至90%,A A級(含)至A A A級的由90%調降至85%,A級(含)至A A級的由80%調降至75%;三是調整權益類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認可標準,由80%調降至75%。
如果以二季度末保險資金信託投資餘額2805億元計算,這意味著新的標準對險企資本金的消耗要增加近140億元。這對信託投資比例過高的保險公司將是不小的壓力。“由於償付能力充足水準是保險公司有效監管工具,我們相信保監會此舉是為了降低險資對信託産品投資的增速以及希望看到險企在投資信託産品時變得更為謹慎。”上述分析師認為。
上市險企新華受潛在影響大
保監會認為,保險資金投資信託的潛在風險不斷聚集,各保險機構應當嚴格遵守信託投資相關監管規定,進一步防範信託投資風險。“加強自身專業能力建設,完善投資決策授權、風險管理控制及責任追究機制,嚴格執行內部相關管理制度,明確信託投資專業責任人。保險公司委託資産管理公司開展信託投資,雙方應當嚴格落實委託投資相關規定,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委託投資有序合規。”保監會明確。
一家保險資管公司人士認為,保監會此次並未因風險排查,對信託投資出臺具體的限制措施,主要還是警示。保險公司需加強內部風控能力,例如對於投資的項目加強實地調研,關注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問題,識別信託計劃風險並不能完全依賴外部評級。
對於行業覆蓋的上市公司,機構普遍看好資本實力穩固同時對於信託産品投資額佔比較少的保險公司。國泰君安測算,由於風險系數變動將會導致實際資本的減少,行業內覆蓋上市保險公司的2014年上半年償付能力充足率將有0.6-11.6個百分點的靜態下降。“我們認為新華保險受到的潛在影響最大,”國泰君安研報顯示,新華保險信託産品投資餘額佔投資資産餘額比重相對同業上市公司較高(2014年上半年為8.2%),而中國太保自身資本實力穩固同時對於信託産品的敞口較小。因此維持對於新華保險“中性”和中國太保“收集”的投資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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