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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億元廣場怎能説拆就拆

  • 發佈時間:2014-10-16 07:58: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劉道彩  責任編輯:羅伯特

  廣州市耗資8億元建成的陳家祠廣場,使用僅4年,即因地鐵建設需要而被拆。對於公眾質疑,目前僅有來自地鐵公司的解釋,稱由於周邊環境複雜導致選位困難,經過“慎重考慮”並報批後才用此方案,而且已是“最優”的。(《新快報》10月15日)

  廣州地鐵八號線北延段在2007年8月獲批,而陳家祠廣場擴建項目是廣州荔灣區于兩年後啟動的、“加班加點”在廣州亞運會開幕前的2010年9月完成的“文化名片”工程。這個耗資巨大的市政項目,與許多“突擊種樹”等應急性形象工程一樣,並沒有考慮地鐵建設和城市的整體規劃。8億元廣場項目説建就建説拆就拆,怎能不讓人在心痛之餘質疑其項目建設的科學性。

  近年來,城市“短命建築”不時見諸報端,北京凱萊大酒店、瀋陽五里河體育場、浙大湖濱校區3號樓……一座座大體量建築在“青壯年”時期就被推倒重建,著實令人扼腕。而面對質疑,有關部門似乎總能拿出各種理由。但是,中國建築科學院的一項調查顯示:我國城市的“短命建築”,如果將工程品質和規劃違規視為合理性因素,城市拆除合理性也僅佔10%,即九成係“不合理拆除”;而在不合理拆除中,功能滯後、商業利益和形象政績等嚴重不合理因素,佔比55%。

  中國建築“短命”、大拆大建,不僅不利於城市文化的延續,也給我國資源、環境帶來嚴重的浪費與破壞。有數據顯示,“十二五”期間,我國每年因過早拆除房屋將浪費4600億元。若考慮拆除、再建材料的碳排放,建築過早拆除將致中國每年新增碳排放量10%。

  這些年,我國針對亂拆亂建其實制定了不少法規,國外也有諸多方法和成功經驗保障建築不被肆意拆除,但關鍵是,現在我們的很多城市,從規劃到建設大都是政府官員和開發商説了算。在國外,城市建築拆與不拆只關乎兩個核心問題——公共利益界定和拆除補償;而在國內,大多數情況下,卻只關乎地方主政者的一句話。許多城市的建設項目,雖然建成後被發現問題重重,但前期論證卻總能順利過關,主要原因是領導的意志往往在論證之前就已經形成,其他程式不過是走過場。

  隨著城市化的快速發展,我們的城市面貌日新月異,但也催生了一批“拆遷市長”、“規劃市長”。 我國部分城市的規劃就像擺積木,不是看誰的建築品格獨特、結實耐用,而是比誰拆得快、建得新。野蠻生長于土地財政和政績訴求下的城市大拆大建、重復建設、過度建設等,不僅導致大量“睡城”、“鬼城”的出現,也造成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百姓對此怨聲載道。

  按照我國城鄉規劃法,對未按法定程式編制、審批、修改城鄉規劃的,相關負責人要被依法追責,構成犯罪的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事實上,這些年,我國城市“短命建築”層出不窮,城市不合理規劃屢屢被曝光,但對官員因決策失誤而導致的社會財富浪費行為,又有多少人被問責?因監督不到位、審批不嚴格等行為,又有多少人依法受到過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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