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周松華
本報訊 近日,寧波市出臺《關於營造良好安居環境促進高校畢業生來甬就業創業的若干意見》。
新政規定,今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間,凡是在甬就業、畢業10年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包括取得了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均可享受購房補貼。其中,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補貼標準為房價總額的1%;購買90至14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補貼標準為房價總額的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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