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吸收公眾資金
- 發佈時間:2014-10-09 11:31:55 來源:濱海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時報訊(記者 胡淼)昨日記者從天津市金融服務辦公室獲悉,近來有群眾反映,個別機構及個人以我市小額貸款公司及融資性擔保機構名義,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打著響應國家政策和政府號召的旗號,以民間借貸、項目投資、理財産品等形式吸收公眾資金。
對此,天津市金融工作局相關負責人提示,根據小額貸款公司及融資性擔保機構相關管理辦法規定,任何經市金融辦批准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及融資性擔保機構不得吸收公眾資金、不得代客理財投資。因此,市民需自覺抵制各類高息誘惑,謹慎投資,避免血本無歸。
此外,近日,金融服務辦公室還接到群眾舉報,有不法分子假冒我市小額貸款公司名義,通過網際網路進行詐騙。不法分子打著為客戶辦理貸款的幌子,以提前收取利息、保證金、合同手續費,查詢客戶徵信記錄等理由要求客戶先向其匯款,騙取客戶資金。對此,市民應提高風險防範意識,遇到此類情況,不輕信、不匯款,避免不必要的財産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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