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支援深圳資本市場改革意見出爐 可複製滬自貿區政策
- 發佈時間:2014-10-09 09:16:0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前海開放創新可複製滬自貿區政策;支援深港交易所研究探索新合作形式
證券時報記者 程丹
據知情人士透露,中國證監會近日下發了《關於支援深圳資本市場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其中指出,證監會支援深圳資本市場改革創新、加快推進前海金融先行先試,支援前海在資本市場領域開放創新發展,對上海自貿區實施金融扶持的政策,依相應的程式可以在前海試驗和落地。
這是繼今年3月份證監會主席肖鋼表述“資本市場支援上海自貿區的政策措施,支援國內其他地區的金融創新政策,都可以在前海落地和試驗”以來,首次以規定的形式明確前海資本市場創新的地位和尺度。
《意見》指出,支援深港兩地資本市場加強交流與合作,未來在滬港通積累一定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支援深、港交易所本著互利共贏原則,研究探索新的合作形式;原則支援在前海設立由經國務院批准的證券期貨交易所主導發起的私募産品投融資平臺;建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協調合作,研究論證為中港基金互認提供相關服務的具體方案。
在對外開放方面,《意見》提到,支援前海企業的境外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境內市場發行人民幣債券,對募集資金境內或境外使用不作限制;支援深圳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積極參與和拓展面向內地和香港兩地的證券期貨業務,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擬允許符合條件的基金子公司募集境內資金進行境外證券投資,待國務院批准並履行規章修改發佈程式後實施,證監會將進一步研究擴大基金子公司的投資範圍問題。
針對前海金融機構的創新發展問題,證監會在《意見》中表示,按照“牌照管理、業務交叉、規則統一、功能監管”原則,支援符合條件的各類資本在前海設立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展金融業務創新,同時,支援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依法合規在前海設立子公司,並根據CEPA有關承諾,積極推動港資機構在前海按規定設立全牌照合資證券公司和合資基金管理公司。
與此同時,《意見》還支援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在前海依法自主開展業務創新,並按照簡政放權的思路,簡化審批流程,未來積極探索負面清單管理模式,並擬研究制定並修改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設立及牌照管理有關規則,支援前海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參與外匯等其他金融産品業務,支援在前海設立專業證券公司開展私募産品代銷、經紀等業務,支援中央金融監管部門與地方政府在前海探索設立更為緊密的監管合作機制,為監管體制機制創新探索經驗。
為了解決證監會與前海的介面問題,《意見》表述,將由證監會創新部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和系統單位組成協調工作小組,與深圳市政府共同推動相關政策的實施。
此外,《意見》提到,積極研究制定方案,推動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設立專門的層次,允許符合一定條件尚未盈利的網際網路和科技創新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滿12個月後到創業板發行上市,支援創業板的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