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提前兌付有講究
- 發佈時間:2014-10-09 03:33:29 來源:長沙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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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最新公告顯示,本週五將發行的電子式儲蓄國債,3年期和5年期的年利率分別為5%和5.41%,與此前幾期儲蓄國債的收益率持平。市民可在長沙地區多家銀行網點認購。同時,工、農、中、建、交、招、廣發、北京銀行8家銀行作為試點銀行還支援網銀認購。
本報訊(記者 李素平)同樣購買的國債,同樣提前兌取,緣何有人獲得的收益更多?財政部最新公告稱,10月10日(本週五)新一期電子式儲蓄國債將在星城各大銀行開始發售。其中,有關電子式儲蓄國債提前兌取的規定值得投資者注意,由於電子式儲蓄國債提前兌取計息方式與憑證式國債有所不同,將按照持有的不同時間段扣除相應天數的利息後支付。這意味著,選擇不同的時間提前兌取,投資者的收益也會有差別。
今年來,伴隨著實時取現貨基的大量涌現,投資理財産品的變現是否便捷逐漸成為投資者選擇時的考慮因素之一。不少投資者認為,國債投資期限動輒三五年,不便於中途提現。其實,儲蓄國債可以受理提前兌取,只是電子式和憑證式國債有著不同的規定。
據人行長沙中心支行國債科人士介紹,電子式國債是按年付息,投資者投資的3年期、5年期國債從投資的第2年起將收到年利息收入。年利息收入不支取的,投資者可獲得銀行按活期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也就是有“複利”收入。憑證式國債到期付息,且投資者延期辦理國債兌付的,無活期利息收益。
此外,電子式國債提前兌取是按持有不同時間段來扣除相應天數的利息收益後支付;憑證式國債則按投資者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利率檔次計付。這意味著購買同樣的國債,選擇不同時間節點提前兌取,到手的收益將有差別。以2014年4月發行的儲蓄國債(電子式)為例,按規定從2014年4月10日開始計算,持有兩期國債不滿6個月提前兌取不計付利息,滿6個月不滿24個月按票面利率計息並扣除180天利息,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按票面利率計息並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滿36個月不滿60個月按票面利率計息並扣除60天利息。而2014年5月發行的憑證式國債則規定,從購買之日起持有期限不滿半年不計付利息,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年利率1.74%計付利息;三年期、五年期本期國債持滿一年不滿二年的按年利率3.47%計付利息,滿二年不滿三年的按年利率4.49%計付利息;五年期本期國債持滿三年不滿四年按年利率4.99%計付利息,滿四年不滿五年的按年利率5.13%計付利息。
假設投資者各投資一萬元,按國債發行文件規定的提前兌取分檔利率推演,“滿半年不滿一年”提前兌取的,存在“264天、276天和364天”3個時間節點,這3個時間節點分別對應3個不同區間,在不同區間內3年期、5年期不同期限品種的收益各不相同。其他提前兌取分檔計算以此類推(見附表)。不難發現,持有電子式國債1萬元,在持有729天辦理提前兌取時,兩種儲蓄國債的收益差別較大,3年期和5年期電子式國債的收益將分別比憑證式國債多59元和120.67元。
憑證式國債與電子式國債利息收入比較(單位:元)
持有天數\品種憑證式電子式兩者息差
三年期五年期三年期五年期三年期 五年期
264天125.85125.85115.07124.5010.781.35
276天131.57131.57131.51142.290.06-10.72
364天173.52173.52252.05272.72-78.53-99.20
501天476.29476.29439.72475.7836.570.51
588天559.00559.00558.90604.730.10-45.73
729天693.05693.05752.05813.72-59.00-120.67
882天1084.98 1084.981084.931173.90.05-88.92
1825天--2565.00--2616.07---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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