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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雲 老功夫能否翻越新關山?

  • 發佈時間:2014-10-09 01:29:26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阿里巴巴是馬雲的驕傲,他經常挂在嘴邊的一句話是:"憑藉一句神奇的咒語'芝麻,開門',阿里巴巴擁有了山洞裏的奇珍異寶。"在開創了一段商業傳奇之後,如今,又走向了美國資本市場,人們不禁要問:

  ●阿里巴巴在國際資本市場上能長久站穩腳嗎?

  ●阿里巴巴還將遇到國際資本市場上的哪些風險?

  ●阿里巴巴有能力應對新的挑戰嗎?

  良好的開端是成功的一半。阿里巴巴在紐交所上市,登陸美國資本市場,無疑是馬雲的巨大成功,標誌著一個時代的開始。至於未來的路怎麼走?坊間已有諸多猜想。人們紛紛猜測:馬雲未來將複製在中國的成功?還是重新開創一番新的局面?

  疑霧篇

  國內成功能否複製

  如何找到更持久的營利之道

  由於市場環境和市場成熟程度不同,電子商務在美國是B2B(Business To Business)的模式,而在中國則是商人對商人(Businessman To Businessman)的模式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阿裏在國內成功的模式,到了國外並不適用。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高級分析師張周平在接受中華工商時報採訪時表示:"我不認為阿裏在國內的成功模式能夠在國外市場上進行複製。對於馬雲來説,參與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必須忘掉本土模式,才能做到知己知彼。"

  張周平表示,馬雲自己也承認,在國際化當中並無優勢。每個國家的用戶習慣、電子商務情況、市場環境、法律環境等等,都是不一樣的。

  就市場環境而言,中國的中小企業數量多,市場大,這是阿里巴巴在國內取得成功的關鍵。馬雲一向重視本土中小企業的發展,這是因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是推動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重要力量,中小企業使用電子商務也是一種趨勢。1999年,本為英語教師的馬雲與另外17人在中國杭州市創辦阿里巴巴網站,其初衷就是為小型製造商提供了一個銷售産品的貿易平臺,其使命是"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

  "但阿里巴巴的國內模式與國際市場上的模式迥然不同,沒有發現可比性。"

  可以比較一下,在市場經濟成熟的美國,各行業前三大公司掌握著絕大多數的市場和資源,基本上電子商務都是為這些大公司服務。但中國99%的企業是中小企業,市場經濟環境與美國迥然不同,這就決定了在國內發展電子商務就只能為中小企業服務,它不應該是美國電子商務的B2B(Business To Business)概念,而應是商人對商人(Businessman ToBusinessman)的模式。

  普遍認為,阿裏在國際市場上遭遇的主要競爭對手是亞馬遜和eBay。亞馬遜和eBay在美國發展多年已經形成了客戶群、流量、知名度、信譽度等。與它們相比,阿里巴巴目前只能算是個外來者。

  亞馬遜是典型的B2B(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模式。這個模式最大的優勢是客戶信賴度和強大的物流配送體系。亞馬遜公司借助內部龐大的IT基礎設施,可以為眾多外部企業提供基礎配套服務。例如,美國第二大零售商Target將網際網路銷售的全套流程--從建立電子商務網站到後臺物流、接單等都是全部外包給亞馬遜公司負責搭建。

  eBay的商業模式主要是靠對賣家的收費,這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賣家在網上發佈每一件商品,不管最後是否成交,都要繳納一定的費用;另一方面是最終成交的商品,eBay將根據成交價向賣家收取另外的費用。eBay通過這樣的模式,在全球賺取了鉅額利潤。

  另就國際化程度而言,張周平指出,從阿裏目前業務來看,其收入來源中,國際業務板塊的跨境電商、收購的美國電商Vendio、Auctiva公司給企業營收貢獻還較小,阿里巴巴集團86%的訂單來自中國境內。而相比之下,亞馬遜目前在全球共有13個電子商務網站,物流配送覆蓋65個國家,全球活躍用戶超過2億。而從融資金額、股東背景、股權結構等來看,阿裏雖説也將加速公司業務的國際化進程,使之成為公司下一步的重點,但競爭對手亞馬遜、eBay的國際業務已佔到一半。亞馬遜、eBay在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成熟市場上的優勢非常明顯,而中國電商企業90%來自國內業務。

  另外阿裏在國際市場上還將與歐洲zalando、印度kobo、西班牙wuaki等大批國際知名線上零售商展開直接競爭。

  "中國電商企業的國際化道路決非一帆風順。"張周平表示。

  無論如何,阿里巴巴正在加速國際化業務進程,走向國際化已是大勢所趨,業務領域也將邁上一個新的臺階。張周平指出,阿裏上市後靠體量與這些對手競爭是行不通的,還需要強勁的業務模式、持續的盈利能力、可觀的市場前景等。

  張周平表示,無論如何,阿里巴巴在紐約成功上市,表明全球IT産業正形成中美兩強相爭態勢,美國的谷歌、臉譜、亞馬遜等企業正在與中國的阿里巴巴、騰訊、百度等正式拉開競爭序幕。到明年,阿里巴巴很有可能取代美國沃爾瑪,成為世界最大的銷售平臺。阿里巴巴在美上市的首個交易日,以股價飆升38%、總市值達到2310億美元的驚艷成績單,完勝美國本土明星網際網路企業"臉譜",一舉殺進全球上市公司前20強,成為華爾街的年度新寵。美國股民用激烈的競價表達對中國民企發展模式的肯定,對中國經濟運作環境的信心,從中國巨大市場中分一杯羹的期待,以及對中國崛起的真誠歡迎。

  風險篇

  法律風險不可不察

  智慧財産權風險並非不可化解

  專家認為,阿裏在美國上市後,不可不察的主要風險在於法律上的"四大風險":智慧財産權保護法律風險,假貨、商標侵權法律風險,不正當競爭法律風險,反壟斷法律風險

  "愛拼車"公司創始人、阿里巴巴前員工楊洋日前表示,目前還在阿里巴巴就職的員工,工號在1000以內的,基本上都達到千萬富翁的水準;入職晚但業績比較突出,或者技術部門高薪聘請過來的員工,也可達到這個水準。一名在阿里巴巴供職8年的員工表示,這些股票並不是一次性能出售的,他表示對阿里巴巴有感情,沒有出售股票的計劃。

  然而,細心的讀者,不難從以上表態中品咂出一些阿裏員工們的複雜心境:一邊是阿裏上市後股價暴漲帶來的千載難逢的鉅額變現機遇,一邊是對從業多年的崗位的感情,阿裏員工們將如何取捨抉擇?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給中華工商時報的一份獨家分析報告指出:隨著阿裏即將在美國成功上市,為持股員工帶來鉅額財富的同時,另外一種局面就是員工大量售出手中的股份並離開公司。阿裏在招股書中也表示,很難保留或再激勵這部分員工,這也為阿裏上市後的團隊人才造成挑戰。按照阿裏規定,持股員工都為在公司工作5年及以上,這些員工對所屬崗位工作熟悉,了解過去,能更有效率的為公司作貢獻,而任何新員工的加入,都需要一段較長時間的熟悉過程,這勢必對阿裏整體業務的發展造成挑戰。上市前後大量員工流失,幾乎是那些有影響力的網際網路公司所要面對的共同挑戰。

  財聚人聚,財散人散,對於阿裏來説,無疑前者為上策。而要做到這一點,正視風險、克服風險、鞏固實力,保持公司業績的穩定長遠的發展,避免成為曇花一現,並讓員工們堅信這一點,方為長遠之策。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報告認為,阿裏在美國上市後,不可不察的主要風險在於法律上的"四大風險":智慧財産權保護法律風險,假貨、商標侵權法律風險,不正當競爭法律風險,反壟斷法律風險。

  在智慧財産權風險方面,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王紅燕在接受中華工商時報採訪時表示:赴美上市隱藏智慧財産權法律風險,阿裏或將面臨相當的"隱患"。

  阿裏目前可以對平臺上的假冒現象進行"查處,堵截和引導",但是卻無法從根源上根除這種現象。在已披露的公告中提到"未來條件允許,我們將積極參與回歸國內資本市場",可以説是阿裏赴美上市是形勢所推動,但阿裏自己也清楚其各方面的準備尤其是智慧財産權的準備不見得充分。阿裏選擇到美上市可能為此要面臨很大的訴訟風險。即使上市,之後的問題也會很麻煩,不排除國外的品牌廠商提起訴訟。

  眾所週知,美國是世界上智慧財産權保護最嚴苛的國家,美國一再發佈針對中國商業侵權問題的報告,決定繼續將中國列入侵犯智慧財産權的"黑名單"。針對上市公司的訴訟,在美國已經形成一個成熟的産業鏈,背後捆綁著做空機構(諸如渾水公司等,編者)、律所、股民的多方利益。

  對於上述觀點,記者進行了多方求證。北京奕明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廣興在接受中華工商時報採訪時,表達了不同的觀點,他認為: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不直接承擔智慧財産權侵權的法律責任,阿裏在智慧財産權保護方面的風險並不大。

  李廣興談及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在智慧財産權保護中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問題表示,目前沒有直接的法律對其加以規範,只能靠現行有效的其他法律規範進行法律責任分析,因此針對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在智慧財産權保護中的法律責任不能一概而論,而應當區分不同的情況。

  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是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並不是買賣交易的雙方,在電子商務平臺的買賣交易過程中涉及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問題,不一定和平臺有關係。無論是B2C、C2C,甚或是B2B,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所提供的僅是一個經營平臺,也可以叫做電子商鋪,電子商鋪的裝修、經營都是由經營者完成的,並不是第三方平臺本身直接完成。因此,原則上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針對電子商鋪的智慧財産權侵權行為不是侵權主體,也不存在主觀過錯,不應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點,如果第三方平臺在智慧財産權保護問題上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無疑就賦予了第三方平臺審查是否構成智慧財産權侵權的義務,但智慧財産權侵權的認定是法律賦予政府機關或者司法部門的權力,並沒有賦予第三方平臺,因此第三方平臺確認或處理一個經營者或者一個交易行為是否構成智慧財産權侵權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李廣興特別強調有兩種例外情形:

  第一,權利人向第三方平臺投訴並附有有效的權利證明,要求第三方平臺提供經營者準確的經營主體資訊,第三方平臺不提供或者不能準確提供的;

  第二,政府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已經明確認定了經營者的智慧財産權侵權行為,並且第三方平臺已經明知的情況下,仍允許經營者在第三方平臺上經營的。

  關於假貨、商標侵權的法律風險,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對中華工商時報表示:淘寶假貨侵權處理機制或將影響阿里巴巴的市場表現。

  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寶網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對於賣家售假是否承擔責任,司法實踐中大多借鑒著作權領域的通知刪除規則來判斷交易平臺是否存在過錯,即當權利人發出權利被侵害的通知後,交易平臺需要在初步核實後刪除連結。但是,很多情況下僅僅採取刪除連結並不充分,交易平臺採取措施不僅要及時,還要能防止侵權的繼續發生,否則就有可能被認定為構成主觀過錯,進而承擔連帶責任。

  在反壟斷法律風險方面,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遼寧亞太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對中華工商時報表示:阿裏在美上市,反壟斷法律風險是絆腳石。

  阿裏上市後,反壟斷問題是不得不提及的話題。在美上市,將面臨與國內不同的法律制度,所以就不得不先對美國的反壟斷法治環境有初步了解。美國的反壟斷制度從1890年第一部反壟斷法《謝爾曼法》,經歷了百年演進,形成美國特有的壟斷與競爭並存的態勢。美國作為目前世界上最大也是最發達的經濟大國,正是這種格局給其國家經濟發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創新動力,既能維護資本集中,又能保證創新能力。

  對策篇

  廣泛佈局打造良好生態系統

  龐大宣傳效應鼓勵投資中國意願

  廣泛的業務佈局,龐大的生態系統打造,各業務之間産生的閉環效應給阿里巴巴未來業績帶來的影響不可預估,可讓投資者有更多的想像空間

  無論如何,阿裏已經走上了國際化道路,能夠捕捉到更多國際化的機遇。南韓總統樸槿惠就曾表示,將扶持南韓中小企業上阿裏創業,對在中國阿里巴巴平臺上銷售産品的南韓中小型企業進行同類政策扶持。阿聯酋副總統兼總理、迪拜酋長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馬克圖姆在阿裏上市前夕,在迪拜會見了馬雲,雙方就阿聯酋政府實體機構如何加強與電子商務巨頭阿里巴巴之間的合作進行了交流。事實上,早在2013年迪拜商工會在非洲全球商業論壇上就與阿里巴巴發展了合作夥伴關係,並在其網站上植入阿里巴巴平臺入口,吸引了大量中東買家。

  正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埃德蒙·費爾普斯在談阿里巴巴創新時所説:"我認為阿里巴巴的表現將會讓股東滿意。如果以後阿里巴巴進展順利,對別的企業也具有很好的借鑒意義,""我希望其他公司能利用好阿里巴巴創造的生態系統。"

  費爾普斯認為,阿里巴巴使得企業之間的快捷銷售、企業向公眾的銷售、零售商對消費者的銷售等成為可能,阿里巴巴正在打造的組織結構還給眾籌和創業融資創造了機會。"這是非常健康的發展,是了不起的成績。"中國需要更多這樣的企業,需要更多這種創新的精神和勁頭。

  阿里巴巴自身的許多優勢已令世人格外矚目。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對中華工商時報表示,阿裏股票受到追捧的主要原因表現在:盈利能力強、市場份額大、業務佈局廣、業績持續發展等方面。

  8月27日阿里巴巴更新的招股書顯示,2014年第二極度,阿里巴巴集團總營收157.71億元,同比增長達46.3%,超過了上一季度的增速38.7%。凈利潤(去除了一次性收益等)上升至73億人民幣,較去年同期的46億上升了60%。

  而阿里巴巴盈利能力強主要源自於在趕上市場紅利和獨特的平臺模式容易被做大。不管是阿里巴巴的B類平臺(包括:1688國內批發站、阿里巴巴國際站、阿裏雲),C類平臺(包括:淘寶、天貓、聚划算、全球速賣通)等業務的開拓時間都趕上了市場紅利。作為平臺戰略,阿裏以收取商家入駐費和交易佣金、出售廣告位作為主要盈利模式。該類模式作為平臺方來説吸引的商家越多,盈利能力越強。

  阿里巴巴還進行了廣泛的業務佈局。曹磊認為,阿里巴巴是國內網際網路企業中業務線佈局最廣的公司之一。目前除電商領域外、阿裏還在物流(海爾日日順)、金融(餘額寶、眾安保險)、團購(美團、聚划算)、遊戲(阿裏手機遊戲平臺)、教育(淘寶同學)、旅遊(淘寶旅行)、醫療(中信21世紀)、體育(恒大俱樂部)、數字電視(華數)、雲計算(阿裏雲)、社交(來往)、文化(文化中國)等領域都有佈局。廣泛的業務佈局,龐大的生態系統打造,各業務之間産生的閉環效應給公司未來業績帶來的影響不可預估,可讓投資者有更多的想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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