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擬公示統計失信企業
- 發佈時間:2014-10-08 21:58: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北京10月8日電 (記者 周銳)為從源頭提高統計數據的品質,中國官方擬建立公示機制,將統計嚴重失信的企業曬在“陽光下”,並將統計信用記錄與企業融資、政府補貼、工商註冊登記等掛鉤。
中國國家統計局8日發佈了“統計上嚴重失信企業資訊公示暫行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統計局介紹説,未來企業“蓄意編造虛假統計數據”;“虛報、瞞報統計數據數額較大或者虛報率、瞞報率較高”;“有其他嚴重統計違法行為,應當受到行政處罰”這三種情形均將被視為統計上嚴重失信。
對於在統計上出現嚴重失信的企業,政府統計機構應當通過中國統計資訊網,向社會公示失信企業資訊。公示的失信企業資訊包括企業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和統計違法行為、依法處理情況等。
據了解,失信企業資訊公示期限為1年。在公示期間,企業認真整改到位,經企業申請,履行公示職責的政府統計機構核實後,可以從中國統計資訊網提前移除失信企業資訊,但公示時間不得少於6個月。企業整改不到位,公示期限延長至2年。
雖然從表面上看,這項規定主要對企業報送數據做出約束,但在一些地方政府為了GDP工程仍不時干預企業獨立報送數據的背景下,此舉事實上能為企業創造更好的環境。
國家統計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説,從近年來群眾舉報和各級統計機構查辦的統計違法案件看,個別地方干預企業獨立真實報送統計數據等行為仍時有發生,個別企業不抵制、不反對干預本企業依法獨立報告權益,或者為了爭取貸款、爭創名牌、享受政策優惠等,虛報瞞報統計數據謀求自身利益。
上述負責人表示,這些行為嚴重影響企業源頭數據品質。國家統計局此番出臺這個《辦法》,就是為了將《統計法》關於對統計違法行為要予以通報的要求常態化和具體化,堅決維護企業獨立真實上報統計數據的合法權益,堅決維護統計法律的嚴肅性,為提高源頭數據品質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該負責人透露,除了向社會公示其失信資訊,這些資訊還將逐步與企業融資、政府補貼、工商註冊管理等直接掛鉤。企業一旦進入失信企業名單,其形象和生産經營活動就會受到影響,企業將會為此付出相應的成本和代價。這樣就會促使企業自覺抵制干預統計數據的行為。同時通過公示嚴重失信企業資訊,借助社會監督力量,逐步在全社會形成強大的反對和制止統計上弄虛作假的輿論氛圍。
據了解,目前已有近100萬家重點企業通過國家聯網直報平臺直接向國家統計數據中心報送統計數據。未來幾年,還會有更多企業在國家聯網直報平臺上直接填報數據。
國家統計局表示,該機構將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舉報統計上嚴重失信企業和其他統計違法行為,並對舉報者依法予以保護。社會公眾可以通過中國統計資訊網公佈的舉報電話、舉報郵箱或採取線上舉報形式,也可以採取傳統的信件舉報形式進行舉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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