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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限制不健康兒童食品廣告

  • 發佈時間:2014-10-01 13:42:43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新加坡10月1日電(記者陳濟朋)據新加坡媒體10月1日報道,根據從明年起開始實施的新兒童食品廣告準則,所有針對12歲或以下兒童推出的食品和飲料都必須符合統一營養標準,巧克力、糖果和汽水一律禁止向12歲以下兒童打廣告。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説,衛生部兼交通部政務次長費紹爾9月30日在記者會上説,新的廣告準則覆蓋12歲或以下的兒童,是因為這一群體更容易受到外界影響。而且研究顯示,孩童的飲食習慣過了11歲比較難以改變。

  根據新的準則,所有針對12歲或以下兒童的食品和飲料,如肉類、魚類、奶製品、蔬果等10個類別的食品,都必須符合兒童食品廣告委員會制訂的統一營養標準。不同的食品有不同要求,除了不能有過量的鈉、飽和脂肪、糖分和熱量外,也須含纖維等有益成分。

  如果是不符合統一營養標準的兒童食品和飲料,宣傳渠道和手法將受到限制,如不能在免費電視播放兒童節目時段、收費電視的兒童頻道、兒童刊物、電臺播放兒童節目時段、針對兒童的普通級電影、本地兒童網站,以及小學50米範圍內的車站和建築物外墻上打廣告。商家也不能使用受兒童歡迎的明星、卡通人物和玩具來推銷這類産品,或是進行遊戲和比賽來促銷。不過,産品包裝、銷售點、贊助商的商標和品牌人物不受準則限制。

  尤為嚴格的是,巧克力、糖果和汽水,一律不準特意針對12歲或以下的孩童打廣告。不過,這一準則不包括瓶裝水和低能量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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