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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房新標準本月8日起執行

  • 發佈時間:2014-10-01 10:44:00  來源:新京報  作者:馬力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京報訊 普通住房買賣可享受契稅、營業稅等稅收優惠政策,近年來隨著房價普遍上漲,一些普宅“被豪宅”而無法享受稅收優惠。昨日,北京市繼2011年後再次調整普通住房的認定標準:五環內為單價39600元/平方米、總價468萬元;五環到六環為單價31680元/平方米、總價374萬元;六環外為單價23760元/平方米,總價281萬元。單價、總價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可。

  市住建委表示,此次調整後,享受到普通住房稅收優惠的購房家庭比重將擴大到90%以上。新標準自10月8日起執行。

  現行普宅認定標準只看單價

  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普通住宅的認定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同區域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由於容積率和面積的標準是限制“死”的,因此調整的就是交易價格方面的標準。在北京首次公佈普宅標準時,也表示將根據住房市場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

  目前,北京執行的普宅認定標準是2011年公佈的,只設了單價標準。當時劃分了南北兩個區域,如四環內北部地區的價格為38880元/平米、南部地區為34560元/平米。六環外地區為17280元/平米。

  這一標準當時覆蓋了北京70%以上的購房家庭。但隨著近兩年房價的普遍上漲,普宅的覆蓋面不斷縮小,比如在通州、大興等區縣的六環外,大部分新樓盤的單價已達到2萬元以上,即使買個小戶型也因單價超標而不被認定為普宅,一些購房者“被豪宅”的呼聲逐漸增多。

  專家表示,普通住房的認定標準,是享受稅收優惠住房的界定標準。這並非是“普宅”和“豪宅”的分界線,普通住房之外的並不都是豪宅。

   新標準自10月8日起執行

  昨日,市住建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聯合發佈了新的認定標準。此次調整後的區域住房平均交易價格,是以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為基準(單價2.2萬元/平方米、套總價260萬元/套),根據區域調整系數確定。區域調整系數為五環內1.5、五到六環之間1.2、六環外0.9。

  如五環內的單價標準,就是用2.2萬元先乘以1.2倍的國家規定,再乘以此次1.5的系數,即39600元/平方米。

  ■ 追問

  如何認定為普通住宅?

  近年來,由於南城和北城的房屋價格愈加接近,因此此次調整不再區分南北區域。同時,不再只設立房屋交易單價的一個指標,而是加入了總價的指標。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説,兩個指標只需要達到一個,就可以認定為普通住宅。比如五環內購買了一套60平方米的住房,雖然價格超標達到6萬元/平方米,但總價360萬元卻沒有超標,因此仍將被認定為普通住宅。與過去只有單價標準相比,現在將單價高、總價低的小戶型納入稅收支援範圍。

  再比如,如果是在六環外,單價這個指標已經就能覆蓋當前絕大部分樓盤,因此只要不是超過140平方米的住房,大部分都能認定為普通住房。

  普宅能享哪些稅收優惠?

  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按照3%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

  購房未繳稅可否享新政?

  新標準執行的節點是什麼?之前已經購房但還沒繳稅的能不能享受?新標準國慶後實施,國慶期間能不能買房?這也是不少購房者關心的問題。

  對此,昨日三部門發佈的通知中明確,新標準執行的節點定在申報繳稅環節。從10月8日起,住房交易的納稅人申報繳納稅款,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即可享受相關的稅收優惠。

  由於目前北京的新樓盤大都為期房,繳納契稅則是在收房時,這意味著已經購房還沒有收房繳稅的業主們,都可以按照新標準來執行。

  二手房方面,此次也是按照申報繳稅來界定,這個環節也是在網簽之後,也就是説,二手房網簽了但還沒繳稅,也是按照新標準來執行。

  普宅標準放寬有何影響?

  從2011年到現在,北京的普宅標準近3年才有所調整。為何間隔時間這麼長?專家表示,提高普通住房標準在一定程度上會加速需求釋放,加劇供求矛盾,增加穩定房價的壓力。因此在房價快速上漲時,政府對這方面的顧慮會更多一些,而且也容易被媒體解讀和理解為放鬆調控。

  對於此次調整,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根據住房市場的實際情況進行的動態調整。

  北京房地産業協會秘書長陳志分析,普通住房標準調整是一項常規工作,旨在支援普通家庭購買中小戶型、中低價位普通住房,對這類剛性和改善型購房需求是利好消息,預計他們也將成為最大受益者。同時,調整標準也讓政策更符合實際,盡可能將政策覆蓋面擴大,能進一步減輕百姓購房的稅費負擔。

   開發商可否強制代繳稅?

  相關部門表示,這是不可以的。開發商強制代收代繳稅費,甚至以此作為交房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向市、區房屋管理部門進行投訴或舉報,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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