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佈普通住房價格標準 稅收優惠面擴至9成以上
- 發佈時間:2014-09-30 16:55:03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王磊
今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聯合發佈《關於公佈本市各區域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自10月8日起,購房者根據新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納稅。新標準實施後,享受到普通住房稅收優惠的購房家庭比重擴大到90%以上。
專家表示,普通住房的認定標準,是享受稅收優惠住房的界定標準,並非“普宅”和“豪宅”的分界線。
普通住房享受稅收優惠,是本市對2005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文件精神的落實,具體包括: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
按照《通知》規定,界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原則按照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含)以下,並參考其實際成交價格確定。實際成交價格原則上應當低於按本通知確定的所在區域住房平均交易單價或套總價的1.2倍。
此次北京調整後的區域住房平均交易價格,是以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為基準(單價2.2萬元/平方米、套總價260萬元/套),根據區域調整系數確定。區域調整系數為五環內1.5、五到六環之間1.2、六環外0.9。
北京房地産業協會秘書長陳志分析,普通住房標準調整是一項常規工作,旨在支援普通家庭購買中小戶型、中低價位普通住房,對這類購房需求是利好消息。而且調整讓政策更符合實際,能進一步減輕百姓購房的稅費負擔;同時,簡化政策,不再區分南北環線,在單價的基礎上,加上總價的參考指標,將一些單價高、總價低的小戶型納入稅收支援範圍,盡可能將政策覆蓋面擴大。
根據今天三部門發佈的《通知》,新標準執行的節點定在申報繳稅環節。從10月8日起,住房交易的納稅人申報繳納稅款,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即可享受相關的稅收優惠。(記者馬力)
環線 單價(元/平方米) 總價(萬元/套)
5環內 39600 468
5環-6環 31680 374
6環外 23760 281
編輯:陳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