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會令”需防陽奉陰違隨意變通
- 發佈時間:2014-09-30 00:31:32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報道,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級黨政機關一律不得到八達嶺-十三陵、承德避暑山莊外八廟、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黃山、九華山、武夷山等21個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禁止召開會議的區域範圍以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確定的核心景區地域範圍為準。
在不少網民看來,這一規定的出臺有利於遏制會議腐敗。但也有網民對一紙通知能否剎住會議旅遊歪風保持懷疑,實際上,1998年出臺的有關規定就淪為了一紙空文,其原因在於下面的變通之策很多且有效監督不足。
遏制歪風
“中央出臺禁令,在反腐、反‘四風’的當下,恰逢其時,從制度上賜予了監管部門一把‘尚方寶劍’。”網民“季偉”表示,關鍵是如何執行制度、運用好這把“利劍”,如何做到“斬妖除魔”、除惡務盡。
網民“怡然”寫道“禁止到風景名勝區開會可謂三令五申。令人遺憾的是,2011年發佈的《中國會議藍皮書》仍然顯示,全國每年舉辦各種會議多達幾千萬個,會議經濟産值近萬億元。而這幾千萬個會議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在風景名勝區開的,是官方或國企主持召開的。這近萬億的會議收入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公款支付的。龐大的會議開支不僅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濫用納稅人的錢,更重要的是,會議所滋生的吃喝、享樂之類的腐敗現象觸目驚心,積重難返。”
有禁難止
不過,也有一些網民對一紙通知能否剎住會議旅遊歪風持懷疑態度。
“這一規定很難杜絕會議腐敗。下面的變通很多,比如,還可以到上述風景區之外的旅遊勝地開會;不到規定景區開會執行也很困難,1998年的規定不是淪為一紙空文了嗎?”網民“瑞陽春天”説。
網民“季偉”認為,在景區開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無外乎有幾種可能:一是一些單位和幹部公德心喪失,總想用人民的錢來行自己的樂,以權謀私;二是制度在“瞌睡”,嚴禁在景區開會的制度已經出臺了十多年,然而卻如同一紙空文,只是挂在墻上“睡覺”,沒有“行走”在地上,根植于幹部的腦海與心田,致使一些幹部將其置若罔聞,有令不行,甚至頂風作案;三是監管的缺失。
強化監督
儘管與1998年版規定相比,本次出臺的有關通知更加細化、可操作性強,但不少網民認為,這些規定仍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以堵塞執行、監督漏洞。
網民“瑞陽春天”認為,最有效的規定是各級黨政機構和人民團體的會議必須在辦公室、會議室、禮堂等室內場所召開,調研、走訪、現場辦公會或現場交流會,可在室外舉辦。
網民“鄭渝川”建議,在《通知》禁止清單之外,應再增加本行政區域的5A級和4A級旅遊景區。同時,還應集中清理5A級、4A級旅遊景區現有的機關會議中心、培訓中心。
他還建議,為避免一些單位逃避監督,陽奉陰違,國家和各省級主管部門需要在5A級和4A級旅遊景區廣泛鼓勵公眾監督舉報景區開會、公款旅遊。
(記者 張小潔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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