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看待當前中國的稅價關係
- 發佈時間:2014-09-29 18:31:05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雖然早就有相對成熟的分析結論在胸,但促使我動手寫下這篇專欄文章的誘因卻是近日發生在身邊的兩件事。
兩位同事先後從美國訪問歸來,不約而同地給我帶回了同樣一款禮物——鋼筆。不僅品牌相同,而且都印有“MadeinChina”的標記。由此可以推斷,跑到大西洋彼岸買回在本國境內生産的商品,除了具有紀念意義的考慮之外,價格的相對便宜肯定是一個重要原因。這種産銷地之間商品價格的倒挂現象,當然不僅是鋼筆,在包括日用品、甚至食品在內的各種各樣的商品身上,我們均可找到同樣的體會。稍微有點經濟學常識的人也都知道,在境內外商品“價差”的背後,實質是融入價格之中的“稅差”。
9月16日的《作家文摘》專門轉載了一篇題為《海外購物如何退稅》的文章。這篇文章的初衷,雖然是輔導在海外購物的國人如何辦理購物退稅的手續,別將應得的實惠留在境外。但是,在文中也專門提到,僅2013年,中國遊客就有大約10億元人民幣的退稅金沒有領取。文中也分析,如此額度的退稅金本應享受卻選擇自動放棄,除了離境回國時沒有足夠的時間或精力之外,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於,在中國遊客的眼中,退稅金額相對不大從而不值得花費大量時間辦理相關手續。由此可以聯想,如果換在中國,即便忽略其他的稅種不論而只計17%的增值稅一個稅種,那麼,退稅金額就可能不是相對不大、而是很值得花費時間或精力來辦理的事情了。
這兩件事情,實際上再一次印證了中外稅制結構差異對於商品價格以及消費者行為的影響機理。
筆者曾經不厭其煩地反覆揭示現行中國稅制結構所具有的一個在當今世界幾乎獨一無二的典型特徵:向流轉稅(間接稅)一邊倒。舉2013年的例子,在全部的稅收收入中,取自流轉稅的稅收收入比例就佔70%。對照34個OECD國家流轉稅收入42%的平均佔比(剔除社會保障稅收入之後),我國的流轉稅收入佔比顯然遠遠高出國際一般水準。由此給我們帶來的最重要的影響,就在於對價格形成機制所産生的干擾和對消費者行為造成的扭曲。
我們知道,任何商品的價格都是由三個要素構成的:成本、利潤和生産稅。這裡所説的生産稅就是流轉稅。因而,流轉稅金的多與少、流轉稅金在商品價格中佔比的高與低,對於商品價格的最終形成有直接影響。在我國,高達70%的稅收收入要作為價格的構成要素而融入價格之中,稅價之間自然高度關聯。既然如此高比例的稅收要通過價格“通道”加以實現,價格的升降便同稅收制度的變化和稅負水準的高低捆綁在一起,在確有推高價格水準之嫌的同時,難免干擾價格的正常形成機制。認識到中外流轉稅收入在全部稅收收入中的佔比事實上存在巨大的差異,它在直接墊高境內商品價格的同時,又會帶來境內外同類或同種商品價格水準的差異。境內外的“稅差”通過境內外的“價差”表現出來,消費者行為因此而發生扭曲便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上述的發生在鋼筆和購物退稅身上的情形,便是極為突出的例子。
進一步説,由境內外“稅差”到境內外“價差”所産生的干擾和扭曲作用,不僅僅體現在消費者層面。站在政府的立場上加以觀察,同時注意到出口退稅所要退掉的是流轉稅而非其他稅,還可以發現,通過出口退稅渠道,境內外的“稅差”不僅會造成各國之間出口退稅支出規模及其佔全部政府支出比重上的巨大差異,而且會由此帶來國際貿易領域的不必要摩擦。仍以OECD國家和中國流轉稅收入佔比的差異為例,當OECD國家在商品出口環節僅需推掉其所徵稅收收入的一小部分的時候,我國卻要退掉所徵稅收收入的較大部分。正是在這樣一種背景下,近年我國的出口退稅支出規模已經躥升至2000億元上下,在中央財政支出各項目中的佔比排名位居前三。這不僅成為我國財政的不可承受之重,也給國外指責我們搞商品傾銷、出口補貼提供了口實。
在當下的中國,一個更值得關注的事實還在於,起碼從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後,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已經成為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治國理政方略的重要基石。不難理解,這裡所説的市場並非指商品交易的場所,而是指商品交易的價格。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實質上是讓價格作為引導資源配置方向的信號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因而,價格是否能夠充分反映市場的供求狀況,價格是否能夠在盡可能避免非市場供求因素干擾的條件下得以正常形成,是市場能否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的關鍵。注意到我國現實稅價關係對價格形成機制的干擾事實上就是對於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的干擾,通過完善稅收制度來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對於貫徹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踐行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治國理政的方略,無疑十分重要。
考慮到上述的這一切,按照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部署,儘快實施旨在以“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為主線索的優化稅制結構行動,從而讓稅價關係走上正常軌道,對於我們來説,已經沒有多少猶疑或糾結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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