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沒有特權
- 發佈時間:2014-09-29 01:01:24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4年9月1日,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判決中國工程院院士李連達立即停止發表對原告天士力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復方丹參滴丸産品産生不良社會影響的不實評論,並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一份全國範圍內發行的報紙上刊登道歉聲明,賠償原告天士力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30萬元。至此,這起歷經5年,涉及上市公司與工程院院士的名譽侵權之爭,終於在法律上得到了判決。
院士侵犯他人名譽權,並在法律上得到了懲罰,這在我國還屬首例。這個案例提醒人們,在法律面前,無論你的地位有多高,頭銜有多大,只要違法,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院士在我國享有極高的地位,受人敬仰和尊敬,其一言一行對社會都有很好的示範效應,特別是關於學術方面的論述和觀點更是讓人矚目。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的這份判決書長達14頁,可謂核查翔實,判決有理有據。一位資深的工程院院士,利用自己的地位,發佈不實資訊給公眾,給院士崇高的稱號蒙上了一層陰影。作為一位院士更要有一種責任意識,切莫逞一時之快,給社會造成不良的影響。
9月15日,筆者看到天士力發出的聲明,聲明中提到,判決生效後,李連達不但不按照法律判決履行其應盡義務,相反卻將已被法律程式確認沒有任何依據的言論接二連三在網路上公開。尊重法律,這是每一位普通人都明白的道理。面對現實,遵法守法,才是明智之舉。否則,就會錯上加錯,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如果繼續,還會受到法律的進一步制裁。
中國是一個法制社會,法律的尊嚴必須維護,法律面前沒有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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