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企擅自籌建銀行遭取締 銀監會稱已移交公安
- 發佈時間:2014-09-27 08:53:05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浙江民企擅自“籌建銀行”遭取締
未經批准設立銀行籌備委員會並募股籌建“錢塘銀行”,銀監會稱已移交公安機關提請立案偵查
民企非法自建民營銀行遭銀監會取締。9月26日,銀監會發佈公告稱,由姜霞倩、浙江瑞智開創文化投資有限公司等浙江民企擅自設立的非法金融機構“錢塘銀行(籌)”被銀監會依法取締,已責令其立即停止一切籌備活動和業務活動。
“謊稱獲民營銀行牌照”為非法集資常用手段
銀監會表示,已將涉嫌犯罪的事實和證據移交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提請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
經查實,2013年8月以來,未經銀監會批准,上述民企和個人非法設立“錢塘銀行籌備委員會”,並刻製“錢塘銀行籌備委員會”等三枚印章。同時,在浙江省杭州市環城北路292號7樓辦公並挂出了“錢塘銀行(籌)”的牌子。
2014年2月25日,“錢塘銀行(籌)”在中國工商銀行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開立了驗資賬戶。“錢塘銀行(籌)”製作了“錢塘銀行”規劃概要、招股介紹、股份認購要點等文書,印製了“錢塘銀行(籌)”介紹信,並開展招募意向股東和委託他人募股的工作。
“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非法金融機構的籌備組織,視為非法金融機構”。銀監會稱。
今年4月,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韓浩在防範打擊非法集資新聞發佈會上曾介紹,非法集資其中一種典型手法就是:假冒民營銀行的名義,謊稱已經獲得或者正在申辦民營銀行的牌照,虛構民營銀行的名義發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當事人曾涉民間借貸糾紛
記者查詢發現,姜霞倩實則與浙江瑞智開創文化投資有限公司關係密切。浙江省工商局資料顯示,姜霞倩為浙江瑞智開創文化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成立於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主營業務為文化投資。
同時,記者發現姜霞倩還曾涉及民間借貸糾紛。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到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姜霞倩于2011年7月14日由浙江瑞智開創文化投資有限公司擔保,向原告祝躍娟借款100萬元。此後姜霞倩未按時歸還借款,雙方産生糾紛並於2013年11月向法院起訴。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判決,姜霞倩歸還原告100萬元本金,同時支付相關利息。
昨日,記者致電姜霞倩,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據接近姜霞倩的知情人士透露,姜霞倩打著“正在申辦民營銀行牌照”的名義非法成立“錢塘銀行”有非法集資之嫌。(新京報記者 金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