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科技創新創業有了法律靠山
- 發佈時間:2014-09-26 01:30:50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科技日報訊 (記者張曄)“部分市級管理許可權下放創業社區;公益性科研用地可劃撥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産業化項目可以通過入股、聯營等形式使用集體建設土地;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至少60%歸個人或團隊……”9月24日,南京市宣佈,全國第一部促進科技人才創業和科技創業園區發展的地方法規——《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創業特別社區條例》,10月1日將正式實施,標誌著科技創新創業進入法制化的新軌道。
作為全國第一個科技體制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同時也是國家長三角區域規劃中唯一的“科技創新中心”城市,南京近年來下決心釋放科教資源活力,用足用好人才紅利。其中,紫金特別社區是南京打造“中國人才與創業創新名城”的全息縮影。據統計,目前各特別社區在孵科技型企業已有2556家,畢業企業達182家,集聚的“321”人才佔全市總量一半多;在寧主要高校和科研院所應用技術成果就地轉化率,已經從40.9%提高到46.8%。
但在紫金特別社區發展建設過程中發現,創新鏈和産業鏈上還存在諸多體制機制關卡。在系列人才政策執行過程中,“選擇執行”和“執行走樣”的情況還不同程度存在。
“過去三年,為了突破創新鏈和産業鏈上存在的諸多體制機制關卡,我們想盡了招、用盡了力,磨破了嘴、跑斷了腿,雖然在科技與人才體制改革上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成效,但由於大的制度環境難以根本改變,總體來説,仍是在‘螺螄殼裏做道場’”。南京市委書記楊衛澤的講話表明,政策體制的“天花板”已經成為繼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一個巨大阻礙。
為此,南京市在充分研究上位法的基礎上,對與科技創新相關的審批許可權、用地政策、獎補政策等方面做出了重大改革,實現了一系列制度性突破。
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夏公喜解讀,此次《條例》中涉及資金、土地等方面有不少突破性條款,例如“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用地按照科技研發用地管理,公益性科技研發用地可以劃撥方式供地”“高校院所國企科技人員離崗創業,三年內保留原有身份和職稱,檔案工資正常晉陞”等。
《條例》對特別社區規劃建設標準、扶持政策、政府首購、人才激勵等方面做了具體規定,制定了“真金白銀”的扶持政策,並要求各特別社區明確主導産業,防止同質惡性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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