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造假將列入“黑名單”
- 發佈時間:2014-09-25 14:32:30 來源:山東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商報濟南消息《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的腳步越來越近了,記者了解到,從10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省城所有市場主體將開始公示企業資訊,包括即時資訊和年報資訊,企業未如期公示或資訊不實將入“黑名單”,政府採購將對“黑名單”企業實施限制或禁入。
企業公示資訊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即時資訊,即隨時發生的資訊,條例一共規定了6類,包括企業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行政處罰等資訊。這些資訊企業應當自資訊産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示。
另一部分是年報資訊,涉及7大類內容,能夠基本反映企業上一年度的經營和存續狀況。2014年以後的年報,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工商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報,並向社會公示。
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企業對公示資訊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這意味著,我國將從主要依靠行政審批管企業,轉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誠信的市場秩序規範企業。
據介紹,除企業主動報送外,工商管理部門還將按照不少於3%-5%的比例,對企業公示的資訊依法開展抽查或者根據舉報進行核查。主要檢查企業公示的資訊是否真實、及時,是否存在隱瞞實情、弄虛作假等行為。
對於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公示資訊隱瞞弄虛作假等情形,條例規定,此類企業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中,連續3年被列入這一名錄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即“黑名單”。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有關部門將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據介紹,山東省工商部門將到2015年底,實現全省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與各政府部門業務系統的資訊交換;到2020年底實現與全國企業資訊公示系統的聯網融合。 記者孔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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