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林業改革專項方案》解讀
- 發佈時間:2014-09-23 07:32:04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山區面積佔94%,山林如何保護?資源怎麼盤活?向改革要保護與發展的動力與活力,省委、省政府深化林業改革的腳步一步緊跟一步,並在全國創造了林業改革的多項第一,全省森林資源增加了,有林地面積、活立木蓄積量、森林覆蓋率位居全國前列;與此同時,“資源變資本”、“葉子變票子”,讓農民的林業收入從2006年的238元增加到2013年的1740元。
但是從總體上看,全省保護與開發的矛盾、大資源與小産業的尷尬依然突出,制約林業發展與保護的體制機制性障礙仍未消除。為深化改革破解難題,日前,我省出臺《關於深化林業改革專項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將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改善民生和改善生態上,目標直指大膽打破體制機制障礙,走出一條生態建設産業化、産業發展生態化的新路子。近日,本報記者專訪了省林業廳黨組書記、廳長侯新華,就《方案》中人們關注的如何激活“綠色銀行”、如何完善林業投融資體系等熱點問題進行了分析和詮釋。
“綠色銀行”:釋放林地生産力
作為林業大省,雲南發展的潛力在山、希望在林。但是,已完成的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並沒有徹底解決林業進一步發展所面臨的諸多難題。
全面激活“綠色銀行”的發展潛力,立足於深化改革是出路。由此《方案》明確提出:鞏固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成果,要在完善林權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完善集體林權流轉制度,建立規範有序統一的林權流轉市場下大力氣;同時,以改革的勇氣,大膽探索以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為主要內容的林權流轉改革,建立公益林發展保護和商品林可持續經營的新機制;試點建立林權收儲機制。通過深化配套改革,真正讓“死資産”變成“活資本”。
釋放林地生産力,《方案》提出,以進一步明晰産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受益權“四權”為重點,加快轉變林業發展方式,建立多元化林業經營主體,創新林業管理機制,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建立産權歸屬清晰,經營主體到位,責權劃分明確,利益保障嚴格,流轉順暢規範,監管服務有效的現代林業産權制度,建立起初步適應林業産業發展需要的要素市場,形成完善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和森林管護體系,使林地真正成為農民的“綠色銀行”。
統籌協調:保護與發展並進
加強保護,《方案》提出,加強林業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科學劃定森林生態保護紅線,健全適應生態文明建設的林業行政管理體系、目標體系、考核辦法和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謀劃一批促進我省生態文明建設的重點生態項目,形成系統的涉林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完善森林資源資産産權制度,深入研究集體林、國有林、濕地和野生動植物産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權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森林資源資産産權制度,保障林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和森林資源安全;抓好國家公園試點建設,推進自然保護區管理體制改革,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保護區管理體制和自然保護財政投入長效機制,規範自然保護區建設標準;以保護特有濕地、恢復一批自然濕地生態系統為重點,建立和完善濕地保護管理長效機制;完善陡坡地生態治理政策,2020年前,力爭完成全省1200萬畝陡坡地治理。
激活産業,《方案》給出思路:拓寬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渠道,提高補償標準;開展林木採伐管理改革試點,實現越採越好、越採越多、青山常在、永續利用。通過完善林業綜合保險制度、完善森林資源資産産權制度、創新發展林業新型經營主體、完善現代林業産業市場體系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破解産業發展的體制機制束縛,調動林農生産積極性,推動林産業轉型升級,讓林産業強起來、山區富起來。
改革創新:讓金融活水“流向”林産業
進一步完善林業投融資體系,用金融“活水”澆灌林産業,才能改變“守著金飯碗討飯吃”的尷尬。《方案》提出了完善造林、林木良種、森林撫育、林業防災減災、林業科技推廣、林業貸款貼息等補貼政策,建立造林補貼的普惠制政策及後補貼機制,擴大林權抵押貸款、林業貼息貸款範圍和規模,形成政府支援、金融扶持、社會資本投入、民眾廣泛參與,投資主體多元的現代林業投融資體系。
“資源變資本、青山變金山”,林業投融資改革怎麼改?《方案》提出的改革是具體的:2014年開展觀賞苗木、林木權證抵押貸款試點,制定出臺觀賞苗木抵押貸款和林木權證抵押貸款實施意見;完善林業貸款貼息政策,全面落實貼息升級配套資金,逐步擴大林業貼息貸款規模;完善森林撫育補貼政策,將集體商品林納入撫育範圍。2015年,在不改變公益性質前提下,探索允許公益林以轉包、出租、入股等形式發展林下經濟,讓農民不砍樹也能致富。(記者張銳胡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