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中外資銀行市場準入標準進一步統一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 發佈時間:2014-09-19 20:50:3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9月19日電(記者李延霞、吳雨) 中國銀監會19日發佈《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進一步統一中外資銀行市場準入標準,其中包括取消外資銀行在一個城市一次只能申請設立1家支行的規定,取消支行營運資金的最低限額要求等。
中國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對於外資法人銀行變更註冊資本、修改章程、機構終止等行政許可事項,在條件、程式和時限方面最大限度與中資商業銀行保持一致,為中外資銀行公平競爭、互利共贏創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環境。
“我們一直強調對外資銀行實行‘國民待遇’。無論中資還是外資,國有還是民營,在政策、法規上都應該一視同仁,營造良好的競爭環境,進一步統一中外資銀行市場準入標準勢在必行。”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
他認為,取消支行營運資金的最大限額要求,將使得外資銀行開展業務的成本更低,取消外資銀行在所在城市一次只能申請設立1家支行的規定,將有效促進外資銀行在中國各個城市大力發展分支機構,遍地開花。
據了解,自2007年在華外資銀行獲准轉制以來,外資銀行在中國已經走過七個年頭。比起剛進入中國市場時的快速擴張,近兩年在華發展速度相對緩慢,業績增速和在華市場份額都呈現下滑勢頭。
郭田勇表示,目前外資銀行在國內市場的份額佔比較低,但這不是限制的結果。“任何一個銀行到東道國去發展,都會有一個很長時間的蟄伏期,要打開業務都是有過程的。”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認為,對外資銀行的適度“鬆綁”將帶來更強的活力和競爭力,也使得國內銀行在競爭中學到更多國際先進經驗。
不過,他認為,外資銀行會不會大舉在各地開辦分支機構,還取決於各行自身情況。
根據國務院歷次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辦法》刪除了外資銀行開辦電子銀行業務、開辦借記卡業務、營業性機構分支機構變更營運資金及變更營業地址、設立自助銀行等已取消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同時精簡許可程式,將外資法人銀行設立分行的申請程式由目前的“雙軌”報送,即擬設分行所在地銀監局、外資法人銀行總行所在地銀監局同時向銀監會報送初審意見,簡化為由擬設分行所在地銀監局轉報,使市場準入環節和後續監管更好地銜接。
“自從我國加入WTO以來,踐行了一系列承諾,在金融的法規制度上,也已逐步和國際金融制度接軌。但是,在發揮市場決定作用方面還有提升空間,行政許可方面的改進將進一步推進金融改革深入,朝著市場化方向邁進。”趙錫軍表示。
他認為,通過改革,可以打通內外資的差異性,使得更多參與者進入中國市場。尤其是“簡政放權”客觀上為中外資銀行競爭營造更公平、規範的環境,利於銀行更好發揮各自優勢。
銀監會表示,將繼續支援外資銀行積極參與中國市場提供金融服務,為中外資銀行創造公平、規範、透明的政策環境,促進銀行業機構穩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