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辦法加強小城鎮補助資金管理
- 發佈時間:2014-09-19 08:36:00 來源:南昌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劉義勇 王稀珍 記者 曲倩影)記者昨日獲悉,為規範南昌市小城鎮補助資金管理,促進村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按照“自籌為主、補助為輔、效益優先”的原則,市財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近日聯合印發了《南昌市小城鎮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的出臺將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專項資金的管理,有利於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果。
據了解,《辦法》對我市小城鎮補助項目的申報、項目的審批、資金的撥付和資金的監管作了具體的規定,並明確我市小城鎮補助資金的用途是村鎮道路修建、公共照明、垃圾處理和村莊環境綜合整治等基礎設施建設。《辦法》規定,納入市本級小城鎮扶持項目的補助資金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屬於補助範圍內的,應以縣區為單位進行項目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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