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發行原董事長李若虹涉嫌受賄
- 發佈時間:2014-09-19 02:31:18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簡歷
李若虹
出生於1955年7月,大學本科學歷,高級經濟師。
歷任中國銀行哈爾濱分行信託投資部、國際業務處、調研處、營業處副處長、處長、行長助理、廣東發展銀行行長助理、副行長、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行長、董事長、黨委書記,同時還兼任戰略管理委員會負責人等職務。
2006年12月18日起,李若虹任廣東發展銀行董事長、黨委書記。
新京報訊 (記者金彧)昨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網志發佈消息稱,日前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廣東省金融辦原副主任、廣東發展銀行原董事長李若虹(正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或涉不良資産處置弊案
2014年7月4日,李若虹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廣東省紀委官方網站通報,廣東省紀委相關人士稱,李若虹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據悉,李若虹被調查或由於廣發銀行不良資産處置弊案。
2006年2月底,廣發銀行將約560億元的不良資産全部剝離給了粵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進行處置,在此過程中,可能存在違規操作的空間。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2009年廣發行副行長王新涉嫌受賄受到查處,並於6月19日被正式逮捕。6月19日王新被批捕時,廣發銀行董事長李若虹以健康原因和配合上級要求調動提出辭職申請。
2010年10月25日,王新因受賄罪被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
李若虹曾提前辭職
出生於1955年的李若虹,曾任廣發銀行董事長、黨委書記。1999年李若虹從中國銀行哈爾濱分行來到廣發銀行,歷任行長助理、副行長、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行長等職務,並於2006年12月18日起擔任董事長、黨委書記。
李若虹的任期本應到2011年才結束,但于2009年6月19日提前提出辭職,並獲得廣發銀行董事會通過。此後,李若虹出任廣東省金融辦副主任一職,直至去年6月卸職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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