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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取消下放22項行政審批事項

  • 發佈時間:2014-09-18 12:30: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9月18日電 (記者喬雪峰)9月18日,交通運輸部法制司副司長魏東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去年以來,交通運輸部已經取消下放22項行政審批事項,在此基礎上,將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力爭取消下放比例達到原有行政審批事項總數的二分之一。

  據魏東介紹,本屆政府之初,交通運輸部共有65項行政審批事項,去年以來,國務院多批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涉及交通運輸部22項。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也加大了簡政放權的力度,目前,各省取消和下放平均比例已達到三分之一以上。

  據介紹,交通運輸部還對工商登記前置審批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將部分涉及市場準入的前置審批改為後置審批。目前,“港口經營許可”、“國際船舶管理業務經營審批”等4項前置審批已改為後置審批,其餘項目如“道路客運經營許可證核發”、“道路貨運經營許可證核發”等前置審批擬在年底前按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改為後置審批項目。這些與從業主體投資興業息息相關的事項由前置審批改為後置審批後,將便利企業進入運輸市場、激發市場活力、促進運輸業的發展。

  魏東表示,下一步,交通運輸部將在持續加大取消下放力度的基礎上,把重點放在優化行政審批運作機制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上,力求放權到位,監管到位和服務到位。

  目前,交通運輸部正在積極推行行政審批項目網上公開申報、受理和辦復工作,推進審批過程公開透明,壓縮審批時間,提高效率。如海峽兩岸航運網上行政許可系統已上線運營,全流程均在網上進行,審批時間由20天縮短到3天。

  水運和海事領域是交通運輸部行政審批權力最為集中的領域,交通運輸部首先在水運和海事領域探索建立了管理權力清單制度,主要內容包括水運和海事行政審批事項及審批流程、行政審批項目取消下放後的後續監管措施、14項水運和海事行政管理服務創新、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安排。

  地方交通運輸部門對審批事項普遍開展了“全流程再造”,對內容相近、重復設置的審批環節予以合併,最大限度簡化審批手續、縮短審查時限。一些地方還推行行政審批相對集中改革,由行政審批辦公室歸口統一辦理省級審批事項,實現了“一個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公”的服務方式。

  在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方面,交通運輸部在取消下放事項公佈後,及時組織開展了規章修訂工作,修訂了《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船員服務管理規定》等15件次規章,明確了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後的事中事後監管舉措。交通運輸部還提出了告知性備案管理、制定行業從業標準管理、完善信用管理體系等措施,以保證取消下放審批權後,行業管理不缺位、安全監管不放鬆、市場更加有活力。

  下一步,交通運輸部將建立行政審批事項動態調整機制、目錄化管理制度和定期公開制度,建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動態調整和清理機制,加強規章審核和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並繼續推行行政管理權力清單制度。據悉,交通運輸部將結合實際工作,在探索和完善水運和海事領域管理權力清單制度的基礎上,逐步擴大至所有審批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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