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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參加G 20框架下打擊國際逃避稅行動

  • 發佈時間:2014-09-18 01:00:11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趙婧  責任編輯:羅伯特

  17日,國家稅務總局正式公佈由G 20領導人背書、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 EC D )推進的旨在打擊國際逃避稅的國際稅改項目成果。這份題為《關於數字經濟面臨的稅收挑戰的報告》的項目成果指出,跨國公司利用網際網路交易方式,在全球範圍內規避稅收義務,數字經濟已經成為逃避稅的重災區。

  據介紹,該國際稅改項目名稱為“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 E PS)”,針對跨國企業利用國際稅收規則存在的不足,以及各國稅制差異和徵管漏洞,最大限度地減少其全球總體稅負,甚至達到雙重不徵稅的效果,造成對各國稅基的侵蝕。參與這一國際稅改項目的國家共有44個,其中34個 是O E C D成 員 國 ,10個 為 非O ECD成員國。

  我國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以O ECD合作夥伴身份參與BEPS行動計劃,同其他各國攜手共同打擊國際逃避稅。國家稅務總局相關人士表示,將結合中央確定的財稅改革任務,借鑒BEPS行動計劃所産生的成果,修訂反避稅管理規程,加大防止稅收協定濫用力度,完善跨境稅源管理辦法,健全國際稅收管理體系。

  報告稱,數字經濟面臨的一個突出的問題是跨國公司可能利用網路交易方式,避免在任何地方設立有形的經營場所,從而在全球範圍內規避稅收義務。當前,全球利潤至少50%以上涉及國際交易,特別是企業集團跨境關聯交易數額巨大。所有這些交易都可以在現有規則體系下進行避稅籌劃。籌劃的結果是稅收權益與實質經濟活動的錯配,經濟活動發生地沒有留下應有的利潤,也沒有獲得應有的稅收。當前跨國公司利用數字經濟逃避稅成為各國稅務部門面臨的最嚴峻挑戰。

  報告認為,數字經濟因其對各經濟行業的廣泛滲透性、對無形資産的高度依賴性,以及對加速整合企業全球價值鏈的影響,成為BEPS的重災區。但很難單獨針對其制定政策,需要通過轉讓定價、防止協定濫用、受控外國公司制度等其他行動計劃,以及相互協調的跨境交易增值稅政策等措施,解決數字經濟的BEPS問題。

  按照G 20確定的B E PS項目時間表,全部行動計劃將於2015年底完成,我國將繼續積極參與BEPS其餘行動計劃的相關工作,通過國際合作,打擊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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