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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討月收入過萬,政府該管嗎?

  • 發佈時間:2014-09-17 07:39:34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除非全面禁止人們陷入困境後將乞討當做自救手段,否則“職業乞討”很難杜絕。要維護一個社會必要的善意,這種欺騙式乞討,可能是不得不容忍的“錯誤”。

  丐幫,在武俠小説裏,通常是俠義的化身。金庸老先生塑造的“九指神丐”洪七公,更讓無數武俠迷盡折腰。把乞討行當如此神聖化,曾讓現實中很多正人君子不理解。但現實的丐幫遠不如小説裏那麼受人尊敬,關於怎麼對待乞討的爭論隔三差五就會來一輪。

  據新京報報道,北京西站附近有個乞討老者,每月能往老家匯款萬元左右,逢年過節有時能有兩三萬。無獨有偶,央視《新聞1+1》也揭秘,河南鄭州繁華區一些職業乞丐,一天“收入”能有兩千元左右。

  一些職業乞丐收入可能高過普通打工者,早就不是什麼新聞。很多人走在街頭,面對乞討人員時,已經不知該不該伸出援手。央視報道之後,一些網民也提出,這些職業乞丐編造可憐身世,屬於欺詐。也有專家建議,公共部門應該介入。問題的本質,其實就是該不該允許“職業乞丐”的存在。有人會説他們有勞動能力,卻不創造社會財富,是不道德;但也有人會説,別人可以選擇施捨與否,但不能剝奪別人的選擇自由。

  “職業乞討”的範圍如何界定?長期乞討人員,不論是真窮還是假窮,都把乞討當成了一種職業。很難以“職業”與否把“假乞丐”區分出去。如果按照貧困程度來區分,貧困到什麼程度乞討是正當的?每天收入超過多少乞討就是不正當的?或者,年齡、殘疾到什麼狀況,乞討就可以容忍?

  就算洪七公再世,召開個丐幫英雄大會,大概也拿不出個服眾的方案,確定把哪些人清理門戶。

  可見,除非全面禁止人們陷入困境後將乞討當做自救手段,否則“職業乞討”很難杜絕。即便勉強去管,也要付出過高的管理成本。要維護一個社會必要的善意,這種欺騙式乞討,可能是不得不容忍的“錯誤”。

  也有人説,政府設有救助站,窮困者即便不乞討也有地方可去。可別忘了,政府的救助要納稅人支付。如果能讓社會有善心、有能力的人,承擔更多的救助責任,政府可以省下納稅人的錢幹點別的,又有什麼不好?

  當然,對於“職業乞討”中另一種犯罪行為,管理是必要的。此前媒體報道,在東莞等地有犯罪團夥誘拐強迫別人乞討,甚至殘忍地將幼兒打成殘疾,變成乞討工具。這種行為已經和“職業乞討”無關,而是一種有組織的犯罪,乞討只不過是最終端的一種表現形式。這類犯罪,才是需要執法部門介入並加大打擊力度的。

  □敬一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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