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33條支援和推動社保基金等參與資本市場投資
- 發佈時間:2014-09-16 09:54:2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田燕
支援和推動社保基金等參與資本市場投資
昨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本市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實施意見》,共33條,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9月30日。意見提出,充分利用本市各類資産管理公司集聚優勢,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支援,支援和推動上海市社保基金、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商業保險資金、信託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參與資本市場投資,不斷擴大資本市場投資範圍和規模,壯大多元化的專業投資者隊伍。
意見提出,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推動資本市場支援促進自貿試驗區政策的落地實施,研究出臺相關細則。加快在自貿試驗區設立面向國際的金融交易平臺,提升自貿試驗區證券期貨服務業開放水準,支援在自貿試驗區探索金融監管模式創新。
“支援上海證券交易所壯大主機板市場,做大、做強、做活藍籌股市場,增加市場內部層次。”意見提出,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做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等相關工作,加快推動滬市上市公司監管轉型。積極推進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展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簡稱“滬港通”)等試點,提升上海資本市場的國際影響力。推進上海證券交易所ETF期權等業務創新。支援和鼓勵各類符合條件的企業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意見還明確提出,支援債券市場、商品期貨市場、金融期貨市場發展,提升股權託管交易市場服務功能,促進非公開市場規範發展,促進資本市場基礎設施建設,支援各類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和業務集聚發展,努力改善營商環境,提供優質服務,吸引境內外各類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資金與資産管理機構到上海發展。
“鼓勵發展多樣化私募投資基金和各類私募投資産品,拓展投資範圍。”意見提出,進一步推進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和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QFLP)試點,促進境內外私募投資基金在滬集聚發展。完善私募投資基金支援本市企業創新創業發展的産品、服務和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