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繼續放寬廉租住房政策標準
- 發佈時間:2014-09-15 20:43:2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上海9月15日電(記者鄭鈞天 葉鋒)上海市15日起實施新的廉租住房政策標準。
此次上海將廉租房申請條件繼續放寬:將3人及以上申請家庭的每人平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額從2100元調整為2500元、每人平均財産限額從8萬元調整為9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的申請條件還可以在前述標準基礎上上浮10%。
新標準還提高了租金配租家庭的保障標準。租金配租家庭的差額補貼限額由最高2.52萬元上調至最高3萬元,每戶家庭最低配租面積從居住面積10㎡調整為居住面積12㎡,每戶家庭的最高配租面積不超過居住面積30㎡。
此外,為更好地平衡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和實物配租兩種保障方式,上海市還完善了實物配租自付租金承擔機制。在規定選房面積標準內選房的自付租金,全額補貼家庭繼續按其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5%收取;70%差額補貼家庭按其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7%收取(原標準為6%),40%差額補貼家庭按其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9%收取(原標準為7%)。超過規定面積標準選房的,超面積部分的自付租金,由現行的統一按超面積部分租金的30%收取,調整為對不同檔次收入家庭分別按該部分租金的50%、60%和7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