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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拿穿衣吃飯的錢來投資

  • 發佈時間:2014-09-15 02:29:50  來源:長沙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 李素平

  本報上周的報道《求快財當心折老本》提及長沙市對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清理整頓,引得不少讀者電話諮詢情況。有讀者詢問,已經涉及此類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所謂高利投資的,資金未到期,只憑一紙合同,能不能拿回本金?還有投資者反映,找到這些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卻發現大門緊鎖,人去樓空。

  對此,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金融辦等職能部門再次提醒,市民務必重視此類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發佈的類似高利投資項目之潛在風險和巨大危害性,保持高度警惕,別只顧眼前利益吃大虧。若遇到類似項目未到期,公司已跑路關門的情況,請持投資合同及付款憑證等有效證據資料,到當地公安機關報警。

  詢問

  被高利忽悠,15萬養老錢能否追回

  市民王先生日前致電本報,稱母親前不久將15萬元養老錢悉數投向了某投資擔保公司,原本想作為養老投資能獲得穩健回報。近期,老人多次找到該公司,卻發現公司已經人去樓空。看到本報報道,王先生挺著急地問:“不知15萬元投資本金能否如數追回來?”也有投資者表示,自己投了幾家投資擔保公司的所謂“投資項目”,想了解這幾家公司是否在被查處整頓的157家公司之內,如果涉及其中,又該如何處理。

  記者了解到,長沙清理整頓非融資性擔保公司期間,不乏以項目投資名義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的個案。以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例,被查封的大量借款合同以及公司出納個人銀行賬戶交易明細資料顯示,未到期的數十份借款合同涉嫌吸收公眾存款近200萬元,平均下來每筆金額大約幾萬元,其中許多投資者是中老年人拿穿衣吃飯的養老錢來投資。

  答覆

  非法金融損失需自擔

  穿衣吃飯錢不可兒戲

  對此,記者諮詢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金融辦等相關部門人士獲悉,遇到類似情況,市民最好持合同付款憑證等真實有效的資料,到所在轄區的派出所或公安機關報案。按照《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有關文件精神,市民參與此類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國家不負責代償。

  由於投資渠道狹窄,負利率態勢下居民對投資回報存在較高預期。當遭遇銀行存款利率不高、自己投資不太裏手時,風險辨識能力不夠的市民也許會被此類高利回報的項目誘惑。事實上,執法人員也發現,投資者的資金在通過現金形式交給公司後,有的通過公司出納的個人賬戶轉到了公司法人的個人賬戶,並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匯至項目方賬戶進行投資。換言之,其操作既不合規也不合法,涉嫌欺詐,而投資者對此潛在的風險卻沒有清醒認識。

  對此,湖南聯保擔保集團有限公司總裁袁國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投資者在決定投資之前,應該反問自己——“如果本金回不來,我能否承受?”“回報和風險向來是雙胞胎,絕對不存在高收益對應低風險的投資。動不動兩分、三分的月息,哪有這麼高利潤的行業?哪怕你前期嘗到了甜頭,本金收益照常兌付了,不意味著以後不會出問題。”袁國興建議,市民對五花八門的投資不要抱有過高的收益預期,不能拿穿衣吃飯的錢來投資,更不能借錢投資。

  提醒

  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應保留有效憑證

  據了解,長沙對以非融資性擔保公司、投資管理公司等形式,進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放貸、非法理財等違法違規經營業務,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來監管。一經市民舉報屬實,將從嚴查處,確保清理整頓工作的常態化。

  市金融辦特別提醒,融資性擔保公司不要為民間借貸活動提供融資擔保,如果遇到借款人不還錢或跑路的情況,融資性擔保機構要負責代償。投資者若遇到類似民間借貸糾紛,請一定提供真實的借款合同、付款憑證等有效證據及資料,直接到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或向法院起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同時,市民在向工商、公安部門舉報類似情況時,如遇到工作人員拒絕受理舉報或者受理不力等行為,可向長沙市紀委效能辦(電話12342)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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