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居民“賣電第一人”7個月收益千余元
- 發佈時間:2014-09-14 10:58:4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銀川9月14日電(記者任瑋)在寧夏石嘴山市,居民溫星旺投資2萬元自建的家庭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自去年12月成功並網以來,截至今年7月共發電1516度,除節省家庭電費支出400余元外,獲得賣電收益和電價補貼700余元。溫星旺成為寧夏居民“賣電第一人”,全年收益預計將超過2000元。
地處西北的寧夏具有建設光伏發電項目的先天優勢。據了解,寧夏屬於我國太陽能輻射一類地區,全年日照時數為3200-3300小時,年輻射量為每平方米1860-2330千瓦時,是太陽能轉化的黃金地區。
2013年年底,溫星旺投資2萬元左右購買了太陽能電池板組件、逆變器、配電箱等設備,在自家屋頂建起一個裝機容量為2千瓦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採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發電,平均每天可發電10度左右,基本能滿足家庭日間用電需求。
2013年12月,溫星旺的“屋頂電站”成功並網運作,他與國家電網寧夏電力公司石嘴山供電公司簽訂“購售電合同”上網賣電,成為寧夏賣電給國家電網公司的第一人。
“國家鼓勵分佈式光伏産業發展,居民自己發電還可以享受國家電價補貼。發電量在自給自足之餘,賣電收益也不少。”溫星旺給記者算了一筆賬:2千瓦的光伏發電項目每年可發電3000度左右,分佈式光伏並網發電項目國家電價補貼為每度電0.359元,3000度電可獲得補貼1077元;如果每年自家用電2100度,居民電價每度0.448元,即可節省電費940元左右;按每度電0.236元的上網電價計算,剩餘電量可以獲得賣電收益212元左右。每年共計收益約2230元。
記者從石嘴山供電公司了解到,截至今年7月,溫星旺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已獲利1100余元,其中包括寧夏首筆分佈式光伏並網發電項目國家電價補貼544.24元,以及上網電費159元、節省家庭電費支出400余元。
幫助溫星旺建設“屋頂電站”的寧夏星昊光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康海龍告訴記者,按每年2000多元的收益計算,溫星旺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需要8年收回成本。而一個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正常使用壽命為25年左右,餘下的十多年為純收益期。
“除了個人收益以外,分佈式光伏發電可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減少火力發電産生的硫、硝等污染物排放,對改善空氣品質作用明顯。”康海龍説,在西部,每建設一個1千瓦的光伏發電項目,可節約標準煤500公斤。溫星旺的“屋頂電站”每年可節約1噸標準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