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財險一支公司經理負債“跑路” 公司稱屬於個人行為
- 發佈時間:2014-09-13 08:07:08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京報訊 (記者梁薇薇)昨日,記者從中華聯合財産保險公司了解到,中華財險濟南開發區支公司負責人李剛身背數百萬元債務“跑路”,目前已被當地警方立案。中華財險昨日回應稱,這是李剛的個人行為,跟公司直接關係不大。
受害者涉及親友同事及借貸公司
近日,有媒體報道,中華聯合財險濟南開發區支公司負責人李剛今年8月9日後失去聯繫,並遺留了鉅額債務,受害者除了中華財險的員工,還有李剛的親戚、朋友以及民間借貸公司。
從報道的內容來看,李剛的詐騙手法並不複雜。李剛以辦業務的名義“借”公司前同事信用卡刷了將近50萬,並向另一前同事“借”走100多萬元;同時,利用公司公章,以公司的名義向其好友,甚至借貸公司借款。粗略計算,總額達七八百萬之多。
對此,記者昨日向中華聯合財險濟南中心支公司了解相關情況,該支公司工作人員表示,這件事(李剛跑路)省公司已經開過新聞發佈會,目前沒有更多資訊披露。
而記者致電中華聯合財險總公司,相關人員表示,目前此事剛立案,李剛還未抓到,具體情況不是特別清楚,有待警方調查後進一步了解。
公司應承擔舉證責任
對於李剛跑路一事,前述人員表示,公司認為,這是個人行為,責任在李剛個人,跟公司直接關係不大。
但是,對此,受害者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為,李剛是中華聯合財險開發區支公司的負責人,任職資格也是經過保監局批准的,而且借款合同還蓋有公司公章,這樣我們才敢把錢借給他。
據公開資料顯示,2011年8月25日,經山東保監局批復,李剛被批准擔任中華聯合財險濟南市開發區支公司經理一職。記者試圖聯繫山東保監局了解相關情況。但截至發稿時,仍未聯繫上。
但是,此前,中華財險山東分公司總經理田振華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李剛雖然是以公司名義對外貸款,但是所用公章是私自印刻的假章,且所有貸款沒有一分錢進入公司賬戶。”
一位律師告訴記者,如果公司説法為真,那的確跟公司沒多大關係。但是,如果這個人是公司的正式員工,並且擔任高級職務,同時業務是在公司辦的,那和公司就脫不了關係。公司需要證明自己所説的為真,舉證責任在公司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