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眾銷售公司被罰2.4858億元
- 發佈時間:2014-09-12 07:29:27 來源:湖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湖北日報訊 記者 劉天縱 通訊員 沈佳
昨日,省物價局網站公佈消息,針對一汽大眾銷售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一汽大眾銷售公司)及部分奧迪經銷商在湖北省內實施價格壟斷行為,日前已作出處罰決定。其中,對一汽大眾銷售公司罰款2.4858億元;對湖北鼎傑、湖北中基等8家奧迪經銷商罰款共計2996萬元。
這是湖北歷史上最大的一筆反壟斷罰單,也是我國對整車企業開出的最大一筆反壟斷罰單。
查實:簽訂協議達成同盟
今年3月,省物價局發現,一汽大眾銷售公司及部分奧迪經銷商涉嫌價格壟斷,隨即在國家發改委價監局指導下展開調查。
省物價局查明,2012年以來,一汽大眾銷售公司下屬的奧迪銷售事業部,多次組織我省區域內的湖北鼎傑、華星漢迪、湖北中基、湖北奧澤、武漢奧龍、武漢奧嘉、襄陽東富、宜昌奧龍、黃石奧龍、十堰奧龍等10家奧迪經銷商,達成並實施整車銷售及服務維修價格的壟斷協議。
具體手段是,一汽大眾銷售公司以召集經銷商簽訂《武漢地區奧迪限價表》、《華中小區價格方案保證書》等形式組織經銷商參與價格壟斷,並通過成立競爭秩序規範小組,下發《華中區湖北省嚴格執行奧迪標準價格體系通知》、《湖北省服務行銷管理規定》等形式,督促經銷商落實一汽大眾銷售公司的價格管理措施。
省物價局還查明,去年以來,武漢的部分奧迪經銷商,除參與一汽大眾銷售公司組織的壟斷協議外,還通過簽訂《武漢經銷商同盟價格表》、會議紀要等形式,達成並實施整車銷售的價格壟斷協議。
處罰:以銷售額1%至6%計算
省物價局認為,一汽大眾銷售公司組織湖北奧迪經銷商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其目的在於控制經銷商對第三人轉售的整車銷售和售後維修價格,剝奪、干預了下游經營者的定價權,抬高了整車和備件的銷售價格,排除、限制了整車和備件市場的正常競爭秩序,損害了消費者權益。一汽大眾銷售公司是主導,各經銷商處於從屬地位。
省物價局依據《反壟斷法》第46條、《行政處罰法》第27條以及《反價格壟斷行政執法程式規定》第14條的規定,對一汽大眾銷售公司處上一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6%的罰款2.4858億元。
對7家奧迪經銷商,分別處上一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1%至2%的罰款,具體為:湖北鼎傑1606萬元、湖北中基752萬元、武漢奧龍65萬元、十堰奧龍11萬元、襄陽東富34萬元、宜昌奧龍57萬元、黃石奧龍19萬元。對主動報告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並提供重要證據的湖北奧澤免除處罰,對華星漢迪罰款452萬元。對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武漢奧嘉不予處罰。8家奧迪經銷商處罰共計2996萬元。
反應:經銷商承諾遵守反壟斷法
昨日,記者致電湖北鼎傑、湖北奧澤等多家受罰經銷商。眾經銷商均拒絕發表意見和透露詳細資訊,但均表示已廢止違法協議,並於8月1日下調了奧迪原裝備件價格,承諾嚴格遵守反壟斷法。
然而,有部分奧迪車主反映,有的奧迪4S店雖然降低了零配件價格,但提高了維修保養的工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