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品處理”不等於處理品
- 發佈時間:2014-09-04 14:30:56 來源:今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王紹芳)為了規避“三包”責任,一些商家便想出了“樣品處理”的銷售方式,消費者李女士為買了“樣品處理”貨而著了急。昨天,她向本報“消費直通車——今晚3·15熱線”反映了自己遇到的消費困擾。對此,市消費者協會有關人士明確表示:“樣品處理”不等同於“處理品”,商家不能以此規避“三包”。
消費者李女士在電話中説,自己於今年2月份在河東區平河裝飾城購買了一套衛生間使用的整體衛櫃,其中包括一個洗手盆。她説:“今年5月份,家裏人發現手盆出現龜裂,不敢繼續再使用,我們找到商家,對方説賣的時候已經標明‘樣品處理’,屬於處理品,不負責‘三包’。”李女士無奈與商家深入溝通,最終對方答應會給調貨。“他們説現在已經沒有這個手盆的同型號商品了,只有全國調貨。可是我一連等了三個月了,還是沒有消息,已經裂的手盆成擺設,真不知道商家還會不會管,我不想就這樣無期限地等下去了。”
對此,市消協相關人士表示,“樣品處理”屬於打折的概念,不等同於處理品,商家應該履行“三包”義務。隨後,記者與商家取得聯繫,進行溝通並講明消協觀點。對方最終表示,消費者李女士購買的屬於異型手盆,目前沒有同型號商品,但會儘快想辦法從外地為消費者搜尋同型號手盆進行調貨。消協人士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類似商品時,要與商家就售後問題在購物憑證上進行書面約定,以免落入文字遊戲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