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調解員解釋,我們很難想通”
- 發佈時間:2014-09-04 01:00:16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父親在醫院説走就走了,當時我們很傷心,要不是調解員那杯熱茶和耐心地解釋,我們很難想通。”廣西岑溪市的袁女士説。
今年6月,袁女士的父親在當地一家醫院注射藥物後突然去世,家屬認為這是醫療事故,要求賠償35萬元,但是專業機構鑒定認為醫院沒有過錯。岑溪市醫療糾紛調處中心工作人員與家屬進行了耐心溝通解釋,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為他們申請了死亡撫恤金,家屬最終接受了調解結果。
“前些年岑溪市醫療糾紛呈逐漸增多趨勢,不論有無道理很多患者家屬一旦要求得不到滿足,就相信一個‘鬧’字。”岑溪市醫療糾紛調處中心副主任羅宗波説,“過去拉橫幅送花圈、堵醫院大門遊街、集體陳情甚至喊打喊殺等事件時有發生,由此引發的醫患衝突和群體性事件也不在少數。”
2012年9月,岑溪市成立了醫療糾紛調處中心。岑溪市政法委書記梁達斌介紹,中心由政法委直接管理,“它整合了衛生、公安、檢察、法院、司法行政、保險等方面的資源,但與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是各自獨立的,盡可能避免‘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尷尬身份,因此比較容易取得雙方當事人對醫療糾紛調解工作的信任。”
調處中心日常工作人員是有豐富經驗的人民調解員。在調處中心約30平方米的辦公室內,墻上挂著調處工作流程,醫患雙方應該走的程式以及關於醫患糾紛的相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可以自願選擇通過衛生局行政調解,通過司法局人民調解,或者通過法院進行司法調解。
羅宗波説,調解過程中特別講究方式方法,凡是到調處中心來的人,我們都當成客人來看待,儘量使他們冷靜下來,在此基礎上進行進一步的接觸和交談。在隨後的調查了解過程中,把屬於醫療糾紛的案例通過調解或者法律途徑解決,不屬於醫療糾紛的就向患者或家屬説明解釋有關法律法規,盡可能為他們提供幫助。
去年,岑溪市歸義鎮的高志柱因雙側腎結石入院手術治療,術後感到右腳乏力且失去知覺,無法行動和工作,高志柱到醫院吵鬧並要求賠償21萬元,但醫院不承認有錯。調處中心工作人員組織專家深入調查後認為醫院確實存在一定過錯,最後以醫院賠償7.5萬元結案。高志柱説:“感謝調處中心的公正處理,打官司我們也耗不起,大家都互讓一步,這種解決方式我還是比較滿意的。”
岑溪市人民醫院院長林作天認為,通過醫療糾紛調處中心的調解,能很大程度上化解患者的過激言語、行為,使醫患雙方可以心平氣和地進行溝通,合法合理地協商,避免激化矛盾,有利於保障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
截至今年7月底,岑溪市醫療糾紛調處中心已接受醫療糾紛諮詢184例,受理44例,除一例起訴到法院以外,通過人民調解解決了43例。
岑溪市衛生局局長劉明敢説,對每一起醫療糾紛,調處中心都會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分析、討論,並把情況反饋給醫療機構,同時定期對案例進行分析、歸納、總結,提供給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單位參考,以便防範和減少醫療事故、醫療糾紛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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