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處1.1億多元罰款
- 發佈時間:2014-09-03 12:31:59 來源:拉薩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9月2日電(記者安蓓趙超)國家發展改革委2日稱,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23家省級財産保險公司多次開會協商約定車險費率折扣幅度,涉嫌達成、實施價格壟斷協議的問題已查明,對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及涉案財産保險公司處以總計1.1億多元罰款。
根據群眾舉報,發展改革委對浙江省保險行業涉嫌達成、實施價格壟斷協議的問題進行了調查。查明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23家省級財産保險公司多次開會協商,約定“新車折扣系數不低於0.95;對上年有賠款的9座以下客車按車價分別使用折扣系數,其中50萬至100萬元的不低於0.9,100萬元及以上的不低於1”,並根據市場份額商定統一的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
發展改革委稱,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六條“行業協會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本章禁止的壟斷行為”的規定,涉案財産保險公司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禁止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規定。
發展改革委表示,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是本案價格壟斷行為的主要策劃者、組織者,財産保險公司違法責任較輕。因此,發展改革委依法對負主要責任的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處以50萬元的最高額罰款,對負次要責任的涉案財産保險公司處以上一年度商業車險銷售額1的罰款,共計11019.8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