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直播立法聽證會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各方觀點交流交鋒
- 發佈時間:2014-09-03 11:02:4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上海9月3日電(記者仇逸)人人都是消費者,天天都是消費日,如何有力保護消費者權益?立法機關要以主流民意作為參考依據。2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舉行《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修正案(草案)》立法聽證會,電視臺、廣播電臺和網路進行實況轉播。
此次聽證會按照規則和報名情況遴選出18位聽證陳述人,並邀請15名市民旁聽。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表示:消費者雖然是經營者的“衣食父母”,但在現實中其公平交易權、受償權、監督權等各項權利都易受到損害,因此,法律的天平是向消費者傾斜的。上海現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已經實施了11年,需要根據國家立法等新形勢進行修訂。
根據前期徵求的近千條市民意見,上海選定有關七日無理由退貨權等作為聽證內容。根據修正案草案,除了規定的商品外,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到府推銷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説明理由。
關於退貨商品完好性要求等條款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陳述人紛紛舉手發表意見。一些來自經營者單位的陳述人認為,要考慮商品的品類、包裝情況,合理劃定無理由退貨的適用範圍。虹口區嘉興路街道新港居委會主任雷國興表示:現在很多商家以無理由退貨吸引顧客,但是實際操作起來藉口百齣,需要更嚴格細化的規定保護消費者權益。上海廣播電臺記者王海波説:要謹防經營者用“污損”、“影響再次銷售”等理由,將本有品質問題應該退貨的“有理由退貨”變成“無理由退貨”予以搪塞拒絕。
草案還對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資訊的原則、方式以及建立資訊保密和管理制度等作了規定,並對經營者向消費者發送商業性資訊作了限制。這些規定是否可行?上海市工商局局長陳學軍表示:消費者個人資訊洩露存在舉證難、查證難,上海發生過因經營者內部管理不善,信用卡資訊被洩露等事件,對消費者財産甚至人身安全産生嚴重影響。大家紛紛表示,要建立更嚴厲的罰則,遏制洩露甚至買賣消費者資訊、向消費者頻繁推薦買房、買保險等行為。
此外,草案規定了消保委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投訴的職責及辦理程式,其操作性和便利性如何?律師錢翊樑表示:即便是律師,消費者利用自身力量維權都是困難重重的,去和商家打官司需要大量成本,往往得不償失,絕大多數消費者選擇了放棄。要設計一套消費仲裁規則,打擊不法商業行為。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洪浩表示:上海正在建設萬商雲集的國際貿易中心。本次聽證會讓消費者、經營者、監管者等利益主體在一個平臺上表達訴求,進行交流和交鋒,對於找到最大公約數、科學民主立法有很大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