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辦養老院 想要愛你不容易
- 發佈時間:2014-09-03 09:34:16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
核心提示 10張床位就可以辦養老機構、養老機構可以“先照後證”經營……在我國養老壓力大難題多、養老投資嚴重不足的情況下,這些利好政策相繼出臺,為個人興辦養老院開了“綠燈”,讓全民參與養老事業成為可能。“準入門檻”一降再降,個人辦養老院能否迎來發展的春天?
養老機構準入門檻
一降再降
從2013年7月1日起,由民政部起草並公佈的《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和《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其中,最吸引眼球的規定是,有10張床位就可以辦養老機構。
2014年8月1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等90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實行先照後證。這意味著個人辦養老機構可以“先上車後補票”。
除國家層面以外,各地出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中,也都注意降低“準入門檻”,如河南鼓勵個人舉辦家庭化、小型化的養老服務機構;山西支援畢業生創辦養老服務機構,並給予資金扶持;青島規定養老機構可公建民營。
天津社科院教授王來華説,以往個人辦養老機構門檻很高,審批流程比較複雜,比如,至少要100張床位,要有獨立的醫療室和康復室。如今,這些門檻都降低了,成本下來了,全民參與養老事業成為可能。
“公辦養老院‘一床難求’,而民辦養老院要麼離家太遠,要麼太貴。在這種情況下,靈活性強的微型養老機構無疑能起到很大的緩解作用。”天津鶴童養老院的創始人方嘉珂説。
“養老機構小型化,有利於社區養老體系的建成。”天津市和平區第二勁松養護院主任戴開保説,“其優勢在於讓老人不遠離自己熟悉的生活環境,讓老人有安全感。”
“10張床位個人就可以辦養老機構,這個規定很‘接地氣’。”天津市和平區鶴壽養老院院長張美萍説,親情式、家庭式的小型養老機構對老人來説更有“家”的感覺。
方嘉珂説,養老機構準入門檻一降再降,帶來最直接的變化是,一些資金不多,又想從事養老行業的人迎來了難得的創業機會。另外,一些“黑”養老院也有望借機批量轉正。
個人辦院“美夢成真”不容易
“準入門檻”降低是好事,但個人辦養老機構要想“美夢成真”並不那麼容易。
就個人興辦養老機構一事,記者諮詢了天津市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他們表示,要想獲得民政部門的許可證,需要經營者提供消防合格證、衛生防疫證等相關材料才行,否則拿不到許可證。
“養老院的消防設施、衛生防疫標準,目前還沒有國家層面的立法,因此,這些方面的驗收,各地隨意性都很強。”一位大型民營養老機構負責人無奈地説,“像我這樣的大型養老機構辦理這些手續不僅成本高,有時還很困難,個人要想辦理,難度可想而知。”
對養老機構來説,消防是否達標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很多老人喜歡抽煙,如果個人辦的養老院位於高層,一旦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張美萍説。“如果消防過不了關,其他什麼手續都辦不下來。”戴開保説,有些人拿不到許可證,就是因為“卡”在消防上。
天津市龍福宮老人院院長張文革告訴記者,據他了解,“10張床位就可以辦養老機構”這一規定實施1年來,各地很少有人成功拿到許可證。
天津市民政部門一位工作人員私下對記者説,以前辦養老院最低100張床位,民政部門方便管理,現在門檻低了,微型養老機構一旦遍地開花,民政部門難於管理,因此,各地民政部門對這件事的態度都不是很積極。
張文革表示,對有意興辦養老機構的個人來説,“準入門檻”降低絕對是利好消息,但這些政策畢竟只是一個框架,需要國家和地方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和標準進行指導,否則個人興辦養老機構只能是“空中樓閣”。微型養老機構離不開政府扶持
一些專家和養老機構負責人認為,作為一種新型養老方式,微型養老機構要想蓬勃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扶持和引導。
王來華認為,微型養老機構是社區居家養老的重要補充形式,當務之急,是國家和各地要出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和標準,讓個人經營者有章可循,只有這樣微型養老機構才能成燎原之勢。
“對於個人辦養老機構要寬進嚴管。”張美萍認為,要對微型養老機構的人員配備和硬體進行規範。政府部門應該委託專業組織對經營者和其雇傭的養老護理人員進行嚴格的上崗培訓。
“微型養老機構雖然形式靈活,但也有其先天不足。”戴開保説,為了降低成本,個人經營者不可能在有限的空間再單獨設置醫療室、康復室、活動室。“解決這些短板,最好的辦法就是與所在社區的照料中心、托老所、大型民辦養老機構、社區醫院進行合作,借助他們的優勢,實現資源共用。或者政府出面成立仲介組織,把社會上的一些志願者、社工、離退休的醫務人員組織起來,定期對微型養老機構進行到府服務,按小時收費,政府買單。”
在張文革看來,個人辦的養老機構要想獲得可持續發展,一個很可行的辦法就是以加盟方式與大型國辦或民辦養老機構合作,由這些專業、有經驗的養老機構為其統一配餐,定期派醫務人員巡診、派專業人員對其日常護理工作進行指導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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