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嚴規範央企高管履職待遇與支出 四禁令“有的放矢”
- 發佈時間:2014-09-02 18:4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北京9月2日電 (記者 劉辰瑤)中國試圖通過編織更為緊密的制度籠子來規範央企負責人憑藉職務所獲得的消費權力。
經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相關內容2日披露。
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徐福順透露,《意見》首次將國有企業負責人履行工作職責過程中的工作保障和所發生的費用支出界定為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此前“職務消費”的提法被取消。
《意見》指出,“履職待遇”明確為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培訓三項,“業務支出”則被明確為業務招待、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通信等四項。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薄貴利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在《意見》劃定的七項待遇、支出裏,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培訓保證了企業責任人正常工作的需要,業務招待、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通信符合企業責任人的業務需要,如此劃定與國家對國有企業的要求相適應,嚴格控制上限也體現了中央從嚴治企的決心。
《意見》同時提出四條禁令,對按照職務為企業負責人設置定額消費、支付履行工作職責以外、企業負責人向子企業和其他有利益關係的單位轉移各種個人費用支出、企業為退休或調離的企業負責人提供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等行為明令禁止。
有分析認為,四條禁令是“有的放矢”,與目前央企職務腐敗頻發不無關係。
據媒體披露,國家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高嚴,在公司某次內部會議期間住每天6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特大套房。中石化原總經理陳同海,其職務消費一度高達每天4萬元以上。為此,相關部門2012年曾出臺12條禁令。僅今年以來有不下百人因此被調查。
國家行政學院經濟部主任張佔斌告訴中新社記者,中央企業負責人過去在這些方面做得不夠好,“天價招待費”等事件在社會上産生了較壞的影響。“《意見》中明確細化了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有利於國家和社會更好地監督,讓中央企業更加透明。”
據了解,《意見》適用於中央國家機關及有關部委所屬的中央企業的領導班子成員,具體包括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人民團體所屬的中央企業,即最終産權關係歸屬中央國家機關及有關部門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國資委監管央企——新興際華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劉明忠對中新社記者透露,近幾年來,新興際華在履職待遇、業務支出方面的經費持續降低。目前集團所屬企業的成本費用每年都以約5%的比例降低,僅公務車輛一項每年就能夠節省8至9萬元。
他表示,會根據董事會決議和規章制度來簽批一切支出,把花錢的權利交給制度。“制度既是‘手銬’也是‘手套’,一方面可以牢牢鎖住一些人對不正當履職待遇的慾望,另一方面又可以保障正常的業務支出,維持企業平穩有序地開展各項工作。”
即便如此,業內依舊對《意見》能否落實到位心存疑問。8月31日,中紀委網站在週報中通報了30起“違規使用公車”案例,其中一半來自中央企業。此外,還通報了40起央企違反公款消費禁令、“臺曆”禁令、會所禁令等違紀行為。
據國資委相關負責人透露,下一步國資委將針對其監管央企的具體情況制定《意見》相關細則,有望今年內出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