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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觀察】契約不死 卻陷困境

  • 發佈時間:2014-09-02 17:04: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央廣網財經北京9月2日消息(作者呂紅橋)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今晨媒體觀察,今日關鍵詞:契約困境。

  幾十年前,美國法學家吉爾莫做過一個演講,題為“契約的死亡”,認為隨著社會的發展,契約責任將逐漸融入侵權責任,契約也將不復存在。契約死亡論,這更多的是法律的範疇。可以想像,在紛繁複雜的市場經濟中,契約至少目前不會死亡。但是需要指出,契約有時的確會陷入困境。

  訂立契約 要保證知情權

  已經銷聲匿跡的“銀行保險産品”最近又殺了回來。媒體報道,各地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産品的投訴逐漸增多。客戶去銀行存款,最後卻稀裏糊塗地買了保險。雙方扯皮,陷入契約困境。類似事件的原因大家早就心知肚明,多是保險公司員工假借銀行名義,以高收益為誘惑,將保險與銀行理財産品或存款混為一談。如此説來,契約首先要在平等、公平的條件下達成,知情權必不可少。

   “先看病後付費”模式缺乏違約成本

  獲得廣泛讚譽的“先看病後付費”就醫模式,也在現實中遭遇了尷尬。新華社報道,不少醫院治完病之後,收費卻成了大麻煩,惡意逃費、欠費的現象時有發生。以雲南昆明某醫院為例,最近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僅創傷科欠費人數就接近百人,欠費金額超過五十萬,讓人吃驚。

  逃費、欠費的方式也是各顯神通:有的治好後就換手機號,玩兒失蹤;有的趁醫生不注意,半夜偷偷溜掉;還有的直接説沒錢,擺明瞭要生吃霸王餐。患者挖空心思逃費,多少讓人心寒,這些人身上的病雖已治愈,可心理和道德的缺陷卻還有待醫治。

  需要指出的是,逃費絕不僅僅是道德問題。患者入住後,醫患之間就訂立了醫療服務合同。不管是先掏錢還是後掏錢,付費都是患者必須履行的義務。所以,惡意逃費是違約行為,要負法律責任。

  對於公然違約的情形,一個較為的普遍的看法是,違約成本較低是契約困境之一。也就是説,如果與徵信體系和處罰機制掛鉤,違約現象可能會有所收斂。

  制度缺陷 契約成擺設

  由制度缺陷帶來的契約困境也不可忽視。就拿排放權交易來説,今年以來,以碳排放權、污染物排放權為代表的排放權交易制度建設,不斷取得新的突破。但是相關的交易卻依然“門可羅雀”。

  上海、北京、天津六年前就先後建立了環境交易平臺,前兩者至今沒有排污權交易;而碳排放權交易也有多個試點的履約期向後推遲。其中,還不乏政府協調完成的“拉郎配”。

  綜合各方面的報道,排放權交易的制度設計顯然存在問題。比如,排污權要涉及跨區域交易的問題,地方政府不願犧牲當地的GDP發展空間,而把排污權賣給其他地方;在碳排放方面,一些地方肆意發放配額,導致碳價下跌。類似的地方保護缺乏有效遏制舉措,履約當然難上加難。

  刻舟求劍 民營銀行或有承兌風險

  契約還面臨著環境變化的考驗。拿民營銀行來説,政策層面破冰之後,各地熱情高漲。有消息説,監管層已明確考慮放行第二批民營銀行,而剛剛和均瑤鬧掰的復星,將作為“主發起人”進入第二批。民企進軍金融業的衝動似乎溢於言表。

  和大型銀行相比,民資做銀行有著自身的優勢:小、快、靈,並且接地氣。然而,在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執行院長張春看來,民營企業需要更加理性的看待金融行業。應該説,不少民營企業之所以看中銀行業,主要是衝著豐厚的利潤來的。的確,四大國有銀行都是世界500強的常客,年收入超過千億美元。不過,張春提醒,一旦開放市場形成競爭,或者利率市場化,銀行業就再也別想躺著掙錢。

  環境變了,民營企業豈能刻舟求劍,守株待兔呢?另外,民營銀行一般體量較小,服務網點也相對較少,這意味著管理成本的提高和競爭力的降低,用個專業的詞彙來説,叫“規模劣勢”。再加上風險管控缺乏經驗,人才隊伍儲備不足,遇到點風浪,真有可能出現履約和承兌難題。所以,對於摩拳擦掌的民企,不妨提醒一句:衝動是魔鬼,入行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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