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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導師請辭辦私塾 是否利於構建良好教育生態

  • 發佈時間:2014-09-02 01:31:14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將新聞進行到底

  最近兩天,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黃震放棄碩士生導師一職的舉動,備受關注,引起了教育界的爭議。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教授程方平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黃震教授甘冒風險到體制外去探索教育的多種可能性,值得鼓勵。在公立大學的教育模式短時間內難以改變、制度難以撼動的情況下,去體制外尋求解決之道,也未嘗不是一種好方法。”

  ——新聞回放—— 黃震在微信朋友圈發請辭研究生導師聲明

  8月29日晚6時許,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黃震首先在個人微信朋友圈發表聲明,請辭研究生導師一職。聲明中稱,“因個人學識、能力和時間有限,指導無方,為避免誤人子弟”,將放棄碩士研究生導師這一“光榮稱號”,也不再主動申請“博士研究生導師崗位。他已與學院有關主管領導溝通,今年起原則上不再招收碩士研究生,並希望在讀的各位學生嚴守師訓學規,若有人希望另換良師,本人設宴歡送”。

  黃震在聲明中還提到,“今後好學者若要從學于我,可到本人即將開辦的私塾書院,行跪拜之禮,且與其父母簽約,方得入門。”

  8月30日淩晨1點多,黃震又在其微網志發佈消息稱,“昨日本人在微信朋友圈所發停招研究生請辭導師的聲明,絕非玩笑!我20年前在岳麓書院攻讀研究生時就萌生創立私塾書院的想法,二十年來唸唸在茲。故所言內容決非心血來潮,確係本人真實意思表示。感謝侯寧兄指點迷津,借助網際網路金融或可實現夢想,希望與有共鳴共識者眾籌之!”

  ——黃震其人——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

  根據中央財經大學官網顯示:黃震是該校的專任教師,擔任法學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長。

  此外,黃震還擔任《網際網路金融》總編輯,網際網路金融千人會聯合創始人,中國銀行法研究會副秘書長,華民慈善基金會副秘書長,殘疾人就業促進網首席專家。

  黃震2000年畢業于北京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後在中國社科院金融所特華博士後工作站從事金融研究。

  曾任中央財經大學國防經濟與管理研究院副院長、金融法中心主任。主要從事金融法、網際網路金融、法律文化等領域研究。

  ——當事者説—— 辦私塾探索新的教學模式

  黃震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雖然主動請辭碩導工作,但仍會做好學院安排的教學任務。目前仍在與各方溝通,已有20余位學者有意願任教。

  黃震説:“現在應試教育下的研究生培養,也許是我越來越不適應了。感覺很疲憊,怕影響這些學生。”

  請辭碩導之後,黃震將專注于創辦一傢俬塾,並且是通過眾籌的方式來發起。眾籌是現在網際網路金融界最熱門的詞彙之一,但是提出通過眾籌來創辦一所教書育人的私塾,黃震是第一人。

  “其實是對教學模式的一個探索。”黃震説,身為碩導十餘年來,感覺學術環境和學風變化很大,沿用傳統人才培養模式似乎越來越不適應變化。所以他希望探索一些新的人才培養模式,嘗試將網際網路教育與傳統私塾書院教育融合起來。

  黃震表示:“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有時間的出時間,有場地的出場地。今天有幾百人報名了,現在想參與的人多,老師們都知道了,師資可以眾籌。課程也可以不同的人講不同的課,也是可以眾籌的;場地有的人願意提供,也是可以眾籌的。”

  黃震希望各方,能對不同意見和做法多一些寬容和包容,鼓勵支援創新,允許試錯探索。黃震表示,目前辦私塾之事還沒有新的進展,如果有進展會再次發表聲明。

  ——外界聲音—— 教育形式多樣化利於構建良好教育生態

  “高校現有的教師評價和管理機制,確實限制了教師在教學方面的創新性;黃震教授甘冒風險到體制外去探索教育的多種可能性,值得鼓勵。”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教授程方平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説。

  “大學的管理強調製度化,但很多東西制度化之後,靈活性便降低了。”程方平表示,研究生的許多課程要求多思考多調查,但是如今授課形式都被限定,老師很難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培養學生方式的自主權很有限。那麼,在公立大學的教育模式短時間內難以改變、制度難以撼動的情況下,去體制外尋求解決之道,也未嘗不是一種好方法。

  程方平強調,“私塾”並不天然就“低人一等”,“塾”不等於小作坊,高等的“私塾”其實就相當於研究機構。很多人扭曲了學習目標,單單為了學歷而學;這種不提供學歷證明的教育,或許可以回歸學習的本質。

  更重要的是,體制外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和內容的探索,很有可能為體質內教育改革提供有益經驗,兩者互相促進發展,才構成健康的教育生態。“我們也要反思,現在的教育生態是不是太僵化死板,如果有人願意到體制外探索,國家和相關部門是不是應該給予他們更多政策上的支援,給探索者、先行者營造更好的環境。”

  眾籌辦學存在一定的政策風險

  作為網際網路金融的研究者,黃震也頗為新潮地提出了要用眾籌模式開私塾。遼寧亞太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表示,眾籌是一種新興的集資模式,相應的法律法規監管都欠缺,因此雖然沒有相關法律禁止眾籌辦學,但還是存在一定的政策風險。“私塾還涉及到教育法,場地、師資和手續辦理都要符合相關規定才能申請。但其實很多試圖嘗試私塾模式的都很難把手續辦下來,最後成了非法辦學。”在他看來,黃震的私塾夢的實現操作上還有些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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