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託對借款人擔保人提起訴訟 力推淮南志高項目重組
- 發佈時間:2014-08-29 08:52:2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華宸未來資管項目違約後,引起了廣泛關注。近日,湖南信託發佈公告稱,自從淮南志高項目發生違約之後,湖南信託就決定聘請律師對債務人和擔保人提起訴訟,並採取財産保全措施,以保證信託財産安全。同時,湖南信託已正式宣佈貸款提前到期,並向法院提起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訴訟。
湖南信託在這份公告中不再糾結于到底誰是通道方,應該承擔多少責任,而是呼籲幾家金融機構積極會商,共同面對,通過項目重組或處置抵押物拿回本息。至此,有關淮南志高項目的實質性風險處置僵局終被打破。
淮南志高貸款違約
湖南信託建議項目重組
8月26日,湖南信託在其官網發佈公告表示,2013年6月華宸未來與湖南信託開展合作,擬通過發行資管計劃募集資金以湖南信託為通道將資金貸款給淮南志高公司。華宸未來于6月25日開始通過一些第三方理財公司銷售資管計劃。根據投資者提供的其與華宸未來簽訂的資管合同顯示:合同約定資金指定投給湖南信託發行的志高動漫園單一資金信託計劃(資管計劃資金應直接打給湖南信託)。在華宸未來向湖南信託打款前,湖南信託向華宸未來提出終止合作,不再接受華宸未來的資管計劃成立單一信託,其理由是湖南信託認為華宸未來冒用湖南信託設計和銷售資管産品的行為不僅侵犯了湖南信託的權益,而且欺騙和誤導了投資者。
2013年7月,在資金和項目都已經找好而湖南信託突然宣佈終止合作的情況下,華宸未來為避免承擔銷售資管計劃的費用和損失,只好“曲線救國”找國元信託幫忙,在並未告知資管計劃投資者的情況下將已經募集的資金委託國元信託設立了單一資金信託計劃,國元信託在承諾資金為自身合法持有並願意承擔項目風險的情況下再將資金委託給湖南信託設立單一資金信託計劃,指定湖南信託將貸款發放給淮南志高公司。
2014年7月,淮南志高公司未支付貸款利息,形成貸款違約。華宸未來通過官網向投資者發佈有關該項目的臨時公告,告知投資者資管計劃投向了國元信託單一信託計劃,再由國元信託作為委託人將資金投向了湖南信託單一信託計劃。湖南信託發佈公告,稱其接受國元信託資金委託設立“淮南志高動漫文化産業園單一資金信託計劃”,與華宸未來未建立任何法律關係。國元信託也發佈公告,稱其未對項目開展盡職調查,約定了“原狀返還”條款,開展的這單業務屬於行業內典型的單一通道類業務。
此外,湖南信託相關聲明還表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對借款人、擔保人的訴訟。呼籲最大程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維護信託財産的安全。按照湖南信託公告內容,淮南志高項目是淮南地區的重點建設項目,該項目在信託計劃實施時,已完工近90%,僅因土地手續問題才導致項目的實施中斷。由此看來,淮南志高項目的風險似乎並不如外界預想中悲觀嚴重。
湖南信託稱,截至2013年12月31日,淮南志高公司總資産24.26億元,凈資産17.36億元;根據監管銀行反饋的最新財務資訊,“淮南志高公司並非資不抵債,而是面臨短期的流動性風險”。此外,湖南信託委託專業的資産評估機構對該項目的抵押物進行了認真評估,在押土地的保守估值也在5億元以上。
面對現狀,湖南信託認為,在抵押物足值的情況下,幾家金融機構積極會商,共同面對,通過項目重組或處置抵押物拿回本息的確是該事件能夠得到妥善處理的唯一齣路。
盡職調查不到位
信託公司需反思
隨著湖南信託態度的軟化,不再提通道,而是呼籲各金融機構應積極會商,推進項目重組或資産處置,投資者似乎看到了事件圓滿解決的希望。然而,此次“三不管”理財産品鬧劇出現背後的原因仍然值得信託公司反思,最重要的是盡職調查不能只做表面文章。
有投資者認為,信託公司在淮南志高項目的盡職調查報告中存在如下問題:首先就是淮南志高動漫文化産業園項目貸款單一資金信託成立僅12天,融資方淮南志高就對長安信託進行違約。這中間只有12天時間,華宸未來從未向投資者披露這方面的資訊,而信託公司也存在未盡職調查的問題。對於違規用地問題,信託公司在信託成立之前,就應該調查清楚。融資方淮南志高的主要資産之前就已抵押給長安信託了,在未解除抵押的情況,再次將資産作為增信措施來進行抵押,信託公司不可能不清楚資産重復抵押的情況。
此外,抵押物估值摻水也值得重視。
湖南信託8月26日公告表示,湖南信託委託專業的資産評估機構對該項目的抵押物進行了認真評估,在押土地的保守估值也在5億元以上。
然而,當初由淮南志高關聯公司志高實業(龍岩)有限公司提供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等實物資産設置抵押,評估價值高達14.19億元(抵押率約20%)。有投資者表示,按14.19億元計算,相當於每平米價格為1.58萬元,一個四線城市的商業用地能達到這個價格,存在明顯高估。
就在上周,有媒體報道稱,“華宸未來資産此前曾提出一個方案,由三方共同兜底,具體的方法是,將抵押物進行兌現,欠缺的資金由華宸未來資産、湖南信託和國元信託按比例共同承擔,但是此方案遭到湖南信託和國元信託的反對。在實際操作中,華宸未來資産也發現上述方案很難實現,原因是資管項目的抵押資産雖然評估值高達14億元,但實際僅值2.5億元,且無法尋求到接盤方,方案也因此夭折。”
抵押物到底是價值14億元?還是價值超過5億元?還是實際僅值2.5億元且無法找到接盤方?投資者無從得知。可見抵押物評估這一風險控制至關重要的一環卻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有信託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大多數的信託産品中,普遍存在項目風險揭示、資訊披露不充分等問題,主要原因就是前期盡職調查存在問題。很多信託公司並沒有到位的盡職調查能力,部分信託公司也不會定期派人員去現場做檢查,即便是調查也顯得相當粗糙。如果沒有較強的調查能力,一些隱秘的負債很難被及時發現,這也是目前盡職調查的命門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