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農小微企業融資後放貸跑路大量農戶為風險兜底
- 發佈時間:2014-08-28 08:02: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涉農小微企業融資後放貸跑路 大量農戶為風險兜底
半月談記者近期在多地調查發現,近年來,一些小微涉農企業集資行為不斷增多,並在攬儲後高息轉貸他人,由於資金鏈的斷裂,局地已經出現老闆“跑路”或“失聯”現象,導致大量農戶成為風險兜底者。業內人士和有關專家表示,類似的民間金融活動目前處在監管真空地帶,具有隱蔽性強、涉及面廣的特點,一旦出事很容易造成社會不穩定,亟待引起重視。
老闆“跑路” 農戶兜底
在武漢市新洲區汪集街道辦,不少水産養殖戶都加入了當地的群發水産養殖合作社。今年初,合作社理事長汪群飛向社員收了45萬元“飼料預付款”,加上自己的25萬元,而後將錢交給了湖北仙桃市仙發飼料有限責任公司。5月28日,該飼料公司倒閉,老闆“跑路”,一度引發大量養殖戶陳情。
記者在採訪時注意到,汪群飛從社員手中收上來的錢,既不是用於社員內部互助,也不是普通的“飼料預付款”。
從雙方簽訂的合同看,合作社除了可購買相應數量的飼料外,還可向公司支付“預付款”,並享受不同程度的利息收益。以這筆70萬元的款項為例,根據交款時間不同,“返利”分為三個等次:在元月31日前預付,萬元利息1000元;4月15日前預付,降為700元。與此同時,飼料價格保持在交款時的水準,不會在旺季漲價,有的還承諾一定額度的差旅費。
汪群飛和他的社員們並不是這起事件中唯一的受害者,湖北鄂州市鄂城區長港鎮長港農場的高光明告訴記者,他將從170多戶社員手中籌集到的323萬元,加上自家投的40萬元,總計363萬元給了仙發飼料公司,“這段時間,天天有養殖戶來要錢、要飼料,家裏的門檻都被踏破了。”
根據調查,在河北、山東、河南等地,類似事件也時有發生。今年4月,河北廣平縣偉光蔬菜種植合作社法人“跑路”,卷走資金1.4億多元。之後不久,山東臨清市東旭蔬菜種植合作社也發生“跑路”事件,涉及資金2000多萬元。在河北館陶縣,一家大型合作社老闆“失聯”後引發“多米諾效應”:不少小型合作社也出現了資金無法提取現象,相繼倒閉。
河南許昌市中級法院有關人士介紹,2012年~2013年許昌全市法院共辦理6033件民間借貸案件、17件集資詐騙案件以及11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較往年明顯增多。經過梳理後發現,農村小微企業攬儲後高息轉貸他人,因未能及時收回借款導致無法還款給儲戶的,僅民間借貸案件中就多達1611件,佔26.7%,涉及農村居民2800余人、小微企業主158人;由此引發的28起刑事案件涉及受害人5000余人,犯罪數額多達6.2億多元。
高息是“誘餌”
記者調查顯示,大量農戶之所以選擇給合作社集資,除了可享受各種優惠外,更重要的是受到高額利息誘惑。
今年3月份,群發合作社社員汪六軍一次性交給汪群飛8萬元。他告訴記者,由於飼料價格上漲過快,自己從2001年開始就採取“預付款模式”購買飼料。“提前給錢,每噸可以便宜300元左右,而且還能得一點利息。沒想到企業倒了,錢也沒影了。”
館陶縣有關合作社社員也表示,他們在參與集資後可免費辦有線電視,還能免費獲得麥種或玉米種,存一萬元送一畝地的種子,更重要的是合作社利率高。按照約定,當地一些合作社集資萬元年息高達1600元,是銀行存款利息的數倍。
在向社員、農戶開出高息誘惑的背後,大多數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小微涉農經濟體都存在隱性放貸行為,而後者往往也是導致資金鏈斷裂、當事人“跑路”或“失聯”的主要原因。
記者在河南固始縣郭陸灘鄉採訪獲悉,早在2011年,該鄉農産品經紀人劉東升就向村民“借款”,最終從110多戶村民家中合計“借”到了550多萬元,其中最多的28.6萬元,最少的也有數千元。2013年11月,由於轉貸後無法將欠款收回,劉東升自殺,集資村民聯名將劉東升的兒子告上法庭,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村民汪本芳分四次共計“借”給劉東升12萬元。她告訴記者,劉東升的借款利息為萬元年息720元,剛好是銀行活期存款利息的2倍。之所以有這麼多人借錢給劉東升,正是看中了他開出的高額利息。
河南固始縣法院有關工作人員介紹,根據前期調查,劉東升在“借錢”後存在轉身放貸、吃息差行為,部分以高利貸形式放給了一些房地産開發商。
河南信陽師範學院副教授何學松此前做過農村資金互助方面的調研。據他分析,當前造成一些農村地區集資放貸活動增多、“跑路”事件頻發的原因,表面看是農戶禁不住高息誘惑,背後則是有關涉農企業在“集資”後並未用於自身發展,而是向外發放高利貸以求短期內“賺大錢”。由於類似金融活動點多面廣、隱蔽性強,處在多方監管的真空地帶,很容易出現問題。
標本兼治加強監管
針對飼料公司老闆“跑路”、大批農戶陳情事件,仙桃市政府提出三個工作目標:仙桃市不能因此事成為金融風險區;飼料公司不能因此事件關閉,破産了之;老百姓的利益不能受損,不能因此影響社會穩定。據悉,該公司通過合作社集資總計1700萬元,已兌付價值500萬元左右的飼料,目前當地政府正在加速清理其資産及債權債務。
固始縣法院郭陸灘法庭庭長饒亞軍告訴記者,隨著村民訴諸法律集中討債,法院工作人員及時查封了劉東升的農産品收購點,並拍賣了120萬斤的紅麻,此外還凍結了劉的相關銀行賬戶。由於涉及人員較多,目前法院正在進行債務關係排查,爭取早日開展兌付工作。
亡羊補牢不如未雨綢繆。綜合業內人士和專家意見,涉農小微企業的隱性集資放貸現象,具有以下三大特點,有關方面應對症下藥嚴格監管,避免更多的類似事件發生:
一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由於民間借款維持生産經營所獲利潤低於以更高利率放貸的收益,部分小微企業假借生産經營需要資金為由,以高利息向村民借款吸收資金,後轉手以高利率轉貸他人,以利息差牟利。類似吸儲放貸方式隱蔽性較強,風險不易監控。
二是涉及人員眾多。因小微企業的借款利率遠高於銀信部門存款利率,風險意識淡薄的村民禁不住誘惑,將個人畢生積蓄甚至親戚朋友積蓄全部借出,此類案件涉及的家庭和人員數量較多。
三是社會危害大。上游借款人未能及時歸還本息導致資金鏈斷裂後,個體小微企業根本無力償還村民本息,引發大量民間借貸糾紛;還有部分外逃的個體小微企業主即使被訴也不到庭,造成缺席判決較多,且無財産可供執行,致使村民本息無歸,影響社會穩定。
河南省農業廳農經處副處長劉明星建議,針對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國家應出臺更多具體扶持政策,以緩解其依賴民間借貸等根源性問題。與此同時,要加大金融監管力度,規範民間借貸行為,建立風險可控、監督有效、約束力強的管理機制;此外還應加強宣傳教育,提醒農戶認清風險,防止被高利誘惑。(記者 張興軍 黃艷 張元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