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嚴禁佔用基本農田
- 發佈時間:2014-08-28 03:31:35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鄧衛哲 記者 操戈)日前,海南省下發《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嚴守耕地保護紅線的通知》,要求各市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必須確保規劃耕地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品質不降低。除國防軍事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不可避免佔用基本農田外,其他建設項目一律不得調整已劃定的基本農田。同時,明確提出各市縣停止審批新建高爾夫球場及其用地,嚴禁“租賃”農用地進行非農建設等。
根據通知要求,海南進一步完善土地利用計劃管理體系,加強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加強對年度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的管控。取消“所有”供地模式,堅持按項目帶土地的原則進行供地,加強土地供應計劃與投資計劃的銜接,按年度投資計劃、項目年度建設需求,分期分批、逐年安排落實項目用地。凡未列入年度項目計劃和土地供應計劃的,一律不得供地。堅持凈地出讓,從源頭上防止土地閒置,推動各類建設節約集約用地,切實減少對耕地的佔用。
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使用、流轉、抵押和擔保等方面,必須堅持農用地農用。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規劃用途使用土地,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借“租賃”、“合作開發”、“作價入股”、“承包經營權流轉”農用地之名,擅自改變農用地用途,違法興建高爾夫球場、別墅、專家樓、農家樂、會所、住宿餐飲、工廠化農産品加工、大型停車場等非農配套設施。設施農業項目應儘量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和非耕地,不佔或少佔耕地,嚴禁佔用基本農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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