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混合所有制 應摒棄懶政思維
- 發佈時間:2014-08-27 07:0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目前已經有16個省份出臺國資國企改革方案,發展混合所有製成為所有改革方案的“標配”。
在各大央企、各個地區的混合所有制方案紛至遝來之時,國資流失現象也頻頻見諸報端,如日前中信國安集團披露的改制方案,就被市場質疑為賤賣國有資産。對於混合所有制的質疑之聲也逐漸增加:發展混合所有制,是否會出現新一輪國有資産流失?
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必須先弄清楚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當前我國經濟結構轉型步入深水區、經濟增速仍有下探趨勢之際,混合所有制為盤活存量、激活國有資本、構建現代企業制度和深化經濟結構轉型提供了重要的抓手,是“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的“利器”,混合所有制的推進已經成為經濟轉型的“充要條件”;但是另一方面,對於混合所有制的推進,各個地區、各個領域又不能為了混合而混合,盲目地搞一刀切和“大幹快上”,使得“好經被念歪”而備受詬病。
在筆者看來,為了混合而混合的做法,實際上是一種“一混就靈”的懶政思維,因為各個地方、各個領域的特點均不同,所以混合所有制絕非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靈丹妙藥,應該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從企業內部改革、完善監管體系的角度入手,設置適應企業發展的股權結構、公司治理模式乃至健康的股權文化,從而增強企業的活力和競爭力。
首先,對於混合所有制應當有一個梳理,厘清哪些能混、哪些不能混。有學者將國企分為公益型企業、中間型企業和競爭型企業三類,並指出混合所有制應當按照以上的梯度進行混合比例的調整。這是對國有資本進行分類的一種方式,但卻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思路:在促進混合所有制發展時,需要首先明確國有經濟的功能及其分類,需要進一步明確關於民間資本準入的具體政策,從而最大限度地為民間資本進入國有企業産權結構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其次,混合所有制是構建一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系統工程,關鍵是要根據行業企業的特性與需求,看能否産生放大效應。推進混合所有制的目的在於促進股權多元化改革,讓國企和民企能夠發揮各自的優勢,共榮共進,國企參股民企,豐富了資本來源,吸收了市場的新鮮血液,對自身的創新和發展應起到倒逼作用;民企參股國企,對其風險承擔能力應是有所增強。倘若是為了混合而混合,而不計混合之後的成本效益比較,那麼就違背了混合所有制的初衷。
最後,要注意扭轉國企慣有的行政管理思維,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不論是國有控股還是非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的核心在於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而現代企業制度則要求企業必須按市場基本規律辦事,順應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根本作用。政府只需做好相應的服務,讓企業成為市場的主體。
因推進混合所有制而産生問題就淺嘗輒止,這種因噎廢食的做法顯然不可取,但是發展混合所有制,更不能為了混合而混合,盲目地進行一刀切,這是具體操作中應當慎之又慎的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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