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新“國十條”對生活的影響
- 發佈時間:2014-08-27 01:29:22 來源:江西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于8月13日公佈。從2006年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國十條”,到今天的新“國十條”,表明瞭中央對保險業的重視。保險業應該抓住機遇,革除弊端,回歸根本,借新“國十條”浴火重生。新“國十條”確定了保險業未來發展目的,明確了到2020年,我國將努力由保險大國向保險強國轉變:保險深度達到5%,保險密度大小達到3500元/人,保險的社會“穩定器”和經濟“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發揮。它對我們的生活將有以下影響:
吃住行 新“國十條”探索開展環境污染、食品安全、醫療責任、醫療意外、實習安全、校園安全等強制責任保險試點。車險價格將越來越與市場掛鉤。個人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物流保險、演藝責任險等險種也會得到國家更多的鼓勵,有助於釋放消費潛力。
養老 普通百姓購買養老保險的選擇將更多,將發展獨生子女家庭保障計劃、探索對失獨老人保障的新模式、發展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等。值得注意的是,將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其中“減稅養老”是投保人領取養老金之日再繳稅,這是一種幅度較大的稅收優惠政策。
醫療 鼓勵保險公司大力開發各類醫療、疾病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産品,並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對百姓而言,政府更多購買醫療服務,也意味著老百姓醫療保障標準和水準將有望提高。這對於大病的救治尤其有益。
巨災 研究建立巨災保險基金、巨災再保險等制度;鼓勵各地根據風險特點,探索對颱風、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災等災害的有效保障模式;明確要制定巨災保險法規,建立核保險巨災責任準備金制度。目前,每當巨災發生,造成巨大損失和傷亡,主要救助方式就是通過國家財政救濟和社會捐款。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可以對政府資金進行科學合理安排,分散風險。
“三農” 將開展農産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探索天氣指數保險等新興産品和服務,增添風險管理工具;農民將可以選擇到更多的“三農”保險産品。對於農産品的價格波動,農民心裏將更有“底”。
投資 新“國十條”鼓勵保險資金支援重大基礎設施、棚戶改造、城鎮化建設等民生工程和國家重大工程;鼓勵險企為科技型企業、小微企業、戰略性新興産業等發展提供資金支援;研究制定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相關政策。投資渠道拓寬,一方面可助險資獲取優於傳統資産類別的投資收益,另一方面可緩解資産負債久期配錯的問題。(葛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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