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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黑窩點與有證企業故意並存

  • 發佈時間:2014-08-26 10:52:00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余瀛波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余瀛波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正與公安部積極協商,擬聯合出臺行刑銜接具體規定,解決食品藥品監管執法取證難、查處難、刑事責任追究不到位等實際問題。

  在今天舉行的食品藥品安全執法與案例研討會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稽查局局長毛振賓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介紹説,目前,食藥監總局和公安部共同起草的《食品藥品安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討論稿)》,正在向中央政法委、中央編辦、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單位徵求意見。

  據毛振賓介紹,近年來,食品藥品違法犯罪呈現出一些新特點:制假售假“黑窩點”與有證企業主觀故意違法並存,違法主體隱匿深、取證難、查處難;違法渠道由傳統的制假售假向新興的網路犯罪逐步轉變;制假售假違法犯罪手段向跨區域、集團化、科技化發展。

  比如,在近年來出現的“地溝油”、三聚氰胺、瘦肉精等一系列案件中,有的犯罪分子本身就是高級技術人員,不但熟悉生産方法,對相關技術標準、法律法規也非常熟悉。他們利用高科技手段進行加工提煉,經常性地改變非法添加化學物質的種類,規避現有食品藥品檢測標準,逃避打擊能力很強,打擊難度持續加大。

  毛振賓説,食品藥品違法犯罪多發、高發、易發,打擊違法犯罪工作面臨的形勢非常嚴峻,任務艱巨。單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單打獨鬥,難以從根本上剷除危害人民群眾安全的毒瘤,還需要與各有關職能部門並肩戰鬥,形成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的合力。

  毛振賓認為,與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和監管環境的快速變化相比,目前我國食品藥品監管的法律法規還相對滯後,法律責任不明確、處罰偏輕,罰款金額遠低於制假售假所得,刑事責任追究不到位,難以對違法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懾。

  作為案件查處的重要手段,行刑銜接在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工作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是,目前自下而上建立的行刑銜接機制,缺乏統一、有效的頂層設計。

  “往往出現哪個地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公安部門關係好、合作好,哪個地方的食品藥品案件查處就有成效,兩個部門合作得不好,就出現有案不移、有案難移的情況。”毛振賓説,必須依靠制度化路徑,才能系統地建立行刑銜接機制,並有效運作。

  今年,建立食品藥品行刑銜接機制已納入國務院《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國務院要求,進一步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無縫銜接。加強行政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在案件查辦、資訊通報、技術支援、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形成打擊食品違法犯罪的合力。據此,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合公安部及時啟動了調研和立法工作。

  毛振賓透露,下一步,食藥監總局稽查局將根據行刑銜接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主要矛盾,深入調研,與有關部門共同協商,全面推動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公安、檢察院、法院開展全方位的司法合作,使食品藥品涉刑案件的移送、立案、批捕、起訴、定罪量刑等全程實現無縫銜接,提高追刑成功率。

  本報北京8月25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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