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政府立法補貼農場發展
- 發佈時間:2014-08-26 07:32:28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俄羅斯《農民(農場)經濟聯邦法》規定:家庭農場是享有法人權利的獨立的生産經營主體。它可由農民個人及其家庭成員組成,並在終身佔有、繼承土地和資産的基礎上進行農業生産、加工和銷售。政府對經營家庭農場的農民無償提供定額標準以內的土地,5年內免征土地稅,農用機具折價後分期付款,使用期可達25年,提供無息或年息低於2%的貸款,向家庭農場發放補貼,對家庭農場主和成員進行經營管理和科學技術培訓等。2000年之後,俄羅斯家庭農場在數量上雖然不斷下降,在品質和規模效益上卻得到了提高和發展。目前,俄羅斯已登記的農場總數超30萬個,經營土地達到3000萬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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