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環境——定“鐵律” 使“鐵腕”
- 發佈時間:2014-08-26 06:13:49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梳理今年出臺的一系列政策法規,可以強烈地感受到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思路、佈局都發生很大變化,依靠制度建設生態文明的“剛性力量”正在不斷強化。
生態文明制度建設,首先是將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2月1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特別提出了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責任考核,將“治霾成效”納入政績考核。目前與這項制度相關的治理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已經陸續出臺。同時,旨在建立健全資源生態環境管理制度的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也在積極探索之中,未來將據此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向污染宣戰,必須依靠嚴密的法治。4月,“史上最嚴環保法”出臺,對環境污染犯罪從嚴懲處,特別是對污染企業罰款按日計罰、上不封頂,將有力破除“環境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頑疾。6月,按照新環保法精神,環保部開出4.1億元的史上最大罰單,顯示了依法治污的威懾力。
同樣具有“硬約束”力量的還有環境品質標準。目前,按照“大氣十條”要求制定的25項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重點排放標準已完成20項,不斷收嚴的環境品質標准將有力推動企業治污減排,也為環保産業開闢了新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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