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出臺私募基金監管規則
- 發佈時間:2014-08-22 20:42:3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8月22日電(記者陶俊潔、趙曉輝)證監會22日發佈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辦法明確了全口徑登記備案制度,要求各類私募基金管理每人平均應當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各類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均應當向基金業協會辦理備案手續。基金業協會的登記備案,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對基金財産安全的保證。
辦法從資産規模或收入水準、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單筆最低認購金額三個方面規定了適度的合格投資者標準。
辦法同時明確私募基金的募資規則,提出規範私募基金投資運作行為的有關規則,確立了對不同類別私募基金進行差異化行業自律和監管的制度安排。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説,辦法為建立健全促進各類私募基金特別是創業投資基金髮展的政策體系奠定法律基礎,以便於下一步推動財稅、工商等部門加快完善私募基金財政、稅收和工商登記等相關政策,更好地促進私募基金髮展,併發揮其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平穩運作、優化資源配置和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