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次成功自行發行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
- 發佈時間:2014-08-22 19:31:07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作為國務院批准的10個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改革試點的省(市)之一,8月21日上午,2014年北京市政府債券採用單一價格荷蘭式招標方式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成功發行。
本次募集債券資金105億元,主要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社會事業、交通基礎設施、資源環境等方面。發行利率貼近同期限國債,反映了資本市場的合理供求關係,符合市場正常收益水準。
此次債券募集資金的安排使用遵循兩個原則:優先安排續建及投資規模上億的項目,優先安排保障性安居、疏解非核心功能、緩解交通擁堵、改善生態環境、治理大氣污染等重點任務。
據介紹,北京市此次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體現出如下特點:
一是債券用途貼近民生。此次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全部用於支援重大民生項目建設,尤其是支援棚戶區改造、軌道交通和治理環境污染等方面,有效保證項目資金需求,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水準,促進國務院“惠民生”政策的貫徹落實。
二是發債程式公開透明。北京市在2014年地方債發行開展的信用評級、資訊披露、承銷團組建和發行兌付等全過程中,充分體現了“依法理財”理念和“客觀公正”原則,嚴格依法依規、公開透明,邀請監察人員和重要媒體參與關鍵招標環節,有力推進“陽光政府”。
三是資訊披露全面細緻。北京市按照財政部和地方債發行規定要求,認真做好債券發行前、債券發行日和債券存續期的資訊披露工作。通過資訊披露,促進社會公眾和投資人更好地了解政府資訊,增強社會公眾對政府的理解和信任,推進政府資訊公開。
四是債務管理更加規範。通過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和管理機制,將逐步壓縮其他隱形債務並納入統一監管,有效防範化解地方金融債務風險,促進北京市政府地方債務管理步入規範化、科學化的軌道。同時,政府開展信用評級也將對規範債務管理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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