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終裁印度特丁基對苯二酚存在傾銷
- 發佈時間:2014-08-21 19:30:34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2013年8月22日,商務部正式發佈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産于印度的進口特丁基對苯二酚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經調查,調查機關最終裁定,在本案調查期內,原産于印度的進口特丁基對苯二酚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産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進口産品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調查機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對原産于印度的進口特丁基對苯二酚徵收反傾銷稅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調查機關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14年8月22日起,對原産于印度的進口特丁基對苯二酚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步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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